買的電動車,使用不到一年就發生電池故障,但是4S店和廠商不承擔質保責任,這讓車主張先生感到額外糟心。
據報道,福建的張先生去年11月份,花費10萬元在福建龍巖衛藍新能源銷售公司購買一臺北汽EC5電動車。張先生提供的錄音信息顯示,銷售承諾提供3年或者30萬公裡的電質保服務(包含電池、電機等)”。
然而新車使用不到1年就出現故障。張先生說,今年9月,他發現車輛存在動力蓄電池故障,有續航時間短、無故掉電等問題,前往購車的4S店維修,卻發現該店已經變成廣汽埃安4S店。
4S店表示他們已經不和北汽合作,可以維修,但是後臺訂單顯示,張先生的這輛車沒有電池質保服務,不能免費維修,需要向廠傢對接。
張先生向廠商客服反映,對方查詢後告知他,車輛確實沒有電質保”服務。對此,張先生又找到已經跳槽的銷售人員江某。
江某承認自己在賣車時曾承諾廠傢對該車提供3年或者30萬公裡的電質保服務”,但表示不知道為什麼張先生的售後服務無法查詢到,自己也不能解決該問題。
目前,雙方還在協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