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店裡摸下鞋子,就被要求買下,這事兒你怎麼看?
3月1日在湖北武漢,葉女士發文稱手上擦護手霜後在UGG門店內摸下靴子,被導購要求買下。
她表示,當時沒有禁止觸摸標志、也沒有導購提醒。因為難以接受,她向UGG總部投訴,也報案,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此,店方在5日回應稱,當時葉女士手上塗有護手霜且還未幹,上手摸導致表面有油漬影響出售,店員要求買下是合理的。目前店主也將情況反饋至總部,後續將由總部跟進。
截稿前,UGG官微、公眾號等尚無回應。
大象新聞評論稱,其實,從道德角度來說,弄臟、弄壞別人的東西,賠償是天經地義。事情發生反轉,或許隻有通過店內監控、目擊證人等才能明確雙方的責任。
護膚品、化妝品沾到衣服鞋子上,是女性群體的常見問題。在一些服裝店的試衣間,時常會有標語提醒,以委婉提醒顧客別讓化妝品弄臟衣服。
為防范風險,商傢應該提高服務意識,做好周全的提醒標識,顧客也該保持自覺,小心對待商品。讓化妝品和商品保持距離,就能避免不少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