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消息,據速看視界報道,廣東廣州一老太太在路邊撿到女孩掉的200元,因不肯歸還,女孩下跪懇求。
視頻中女孩一直大哭都快急死,雙方各執一詞爭吵不休,知情人稱女孩父母不在身邊,和爺爺奶奶生活,最終在路人的勸解下老人才還錢。
律師表示,拾金不昧是美好品德之一,有很多人認為拾金不昧”隻是道德的要求,跟法律沒有關系,這樣的認知是錯誤的。
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而將遺失物、遺忘物等據為己有的行為,在民法上稱為取得不當利益”。既然是不當利益”,歸還失主就是拾取者的義務,而失主索取失物則是權利。不管還與不還,不管失主有沒有前來索要,財物的所有權始終是屬於失主的。
另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構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