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全國首個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的省級地方標準《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規范》(DB33/T2511-2022)已於7月5日正式發佈,8月5日起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該標準由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學、杭州網易嚴選貿易有限公司、華世信合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盤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共同起草,為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競爭合規管理、加強平臺自治提供標準依據。
浙江是平臺經濟大省,是電子商務、數字經濟的重要發源地。目前,全省共有各類網絡交易平臺310個,平臺上經營者數量超過1100萬傢,占全國總量的近半數,服務全球消費者達9.6億人;2021年,浙江省電商平臺網絡交易額達9萬億元,繼續保持全國首位,全省新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網店113萬傢,增長41.8%,平臺上浙江網店的交易額超過2.3萬億元,位居全國第二。
該標準在總結浙江省2021年“平臺經濟監管創新的浙江實踐”重大成果的基礎上,廣泛吸收省內不同類型互聯網平臺具有良好推廣應用價值的經驗做法,以互聯網平臺企業“自我優待”、“大數據殺熟”、算法濫用、強制“二選一”、資本無序擴張等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為研究對象,以發揮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主體責任為出發點,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兩個角度,全面梳理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相關風險,明確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活動要點。
接下來,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還將繼續探索實施企業競爭合規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建立競爭合規體系、認真遵守並執行標準,充分發揮競爭合規在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中的預防功能,推動標準的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