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消息,經常坐網約車的朋友可能在和司機交談過程中發現這樣一個問題:自己車費沒少討,但司機卻說自己沒掙多少。如果你跟進一步做過比對,就會發現自己支付的相當一部分車費不翼而飛”,當然,它隻是被平臺抽走,但無論是乘客還是司機,都不知道這些比例是多少。
針對這種情況,近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方面發佈《關於進一步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服務經營行為的通知》該《通知》自印發之日 ( 2023 年6月30 日 ) 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通知》 明確指出,網約車聚合服務經營者應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抽成陽光行動要求,主動公開計價規則,合理設定並公開抽成比例上限,在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每筆訂單的抽成比例。如平臺內網約車企業調整價格機制的,則需至少提前 7 日通過聚合服務經營者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此外,此次明確聚合服務經營者的定義,即指依托具有技術和用戶流量的互聯網平臺,為網約車企業、駕駛員、乘客提供網約車線上服務,與平臺內網約車企業共同提供網約車服務的電商平臺,並明確從事網約車經營應當具備企業、車輛、駕駛員的3項經營許可。
同時《通知》中指出,聚合服務經營者應當對平臺內網約車企業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發現違規情況應當暫停為其提供聚合服務,並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檢查及采取措施情況,並不得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網約車企業的交易、價格等進行排除、限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