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蘋果遭到員工起訴,員工們認為下班後接受公司安全檢查耗時很長,公司應該支付酬勞。後來蘋果同意以3050萬美元和解訴訟,最近加州聯邦法官批準和解方案。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Alsup)於周日批準和解方案。2020年加州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州法律的要求,強制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時應該支付費用。
沃爾瑪、亞馬遜也面臨類似訴訟。亞馬遜和一傢人力資源機構去年同意支付870萬美元與42000名倉庫員工和解。
原告認為檢查時蘋果專賣店員工經常要等待幾分鐘,有時更長,離開專賣店時蘋果會檢查員工的包包。
阿爾蘇普曾在2015年撤銷該案,他認為在安全檢查時員工並沒有受到公司的控制,而且公司不允許員工將個人物品帶到工作場所,蘋果檢查的正是個人物品。
後來聯邦上訴法院讓加州最高法院決定根據州法律在檢查時間段內是否應該支付費用。
2020年州法院的裁定對蘋果不利,它認為指望員工不將個人物品帶到工作場所是不切實際的。聯邦法院推翻之前的決定,阿薩爾普要求就賠償問題進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