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件顯示,谷歌已同意支付9000萬美元和解與應用開發者的一起訴訟。該官司重點是谷歌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並收取高額傭金。應用開發者在向舊金山聯邦法院提起的訴訟中指控谷歌利用與智能手機廠商的協議、技術壁壘和收入分享協議,從事實上封閉瞭該應用生態系統,並使得多數支付流程都通過GooglePlay支付系統完成,而這套系統會默認收取30%的服務費。
作為這項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谷歌在一篇博文中表示,將會投入9000萬美元支持在2016年至2021年間年收入不超過200萬美元的應用開發者。
谷歌在博文中寫道:“如果他們願意,絕大多數通過Google Play賺取收入的美國開發者都有資格獲得該基金的支持。”
谷歌稱,該公司還將繼續向每年通過Google Play Store獲取收入不超過100萬美元的開發者收取15%的傭金。該公司在2021年開始采取這一措施。
這一和解協議還有待法院批準。
原告代律師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表示,可能有4.8萬應用開發者有資格申請9000萬美元的基金,最低支付額為250美元。
蘋果去年同意放松App Store對小型開發者的限制,並就一起集體訴訟達成和解。該公司也同意支付1億美元和解費。
美國國會也考慮通過立法要求谷歌和蘋果同意應用側載,即不通過應用商店下載應用。他們還將禁止這兩傢公司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谷歌和蘋果的支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