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傢法院批準一項和解協議,蘋果公司將支付高達1440萬美元的賠償金以結因涉嫌iPhone節流而提起的集體訴訟。這起集體訴訟指控蘋果公司的軟件更新導致iPhone6和iPhone7的運行速度變慢,蘋果公司對此堅決否認。不過,為應對這場訴訟,蘋果公司同意向集體支付總計1110萬至1440萬美元的賠償金。
所界定的群體包括在 2017 年 12 月 21 日之前購買運行iOS10.2.1 或更高版本的 iPhone 6、6 Plus、6s、6s Plus 或iPhone SE,或運行 iOS 11.2 或更高版本的 iPhone 7 或 7 Plus 的蘋果用戶。它適用於除魁北克省以外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所有省份的所有居民,並且必須提供序列號。
如果消費者被接納為集體訴訟成員,他們將得到 17.50 美元到 150 美元不等的賠償。目前還不清楚有多少資金將支付給參與訴訟的律師。
據CBC報道,阿爾伯塔省、安大略省和薩斯喀徹溫省也提出類似的訴訟。
集體法律顧問邁克爾-皮爾斯(Michael Peerless)表示,法官對和解方案的裁決是公平合理的。雖然蘋果公司表示和解並不是承認錯誤,但 Peerless 補充說,蘋果公司"做正確的事,站出來"。
這起集體訴訟是蘋果公司在所謂的"電池門"事件中不得不面對的最新結果。"電池門"事件涉及在軟件更新中引發的 iPhone 性能下降,以保護設備免受電池損耗的影響。蘋果公司堅稱,這些更新是為保持穩定性,讓消費者受益,而不是迫使他們支付升級費用。
今年 1 月,蘋果公司開始支付其 2020 年 5 億美元和解金,以結束類似的美國集體訴訟,集體成員每項索賠可獲得 92 美元以上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