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5月14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已於2024年5月10日表決通過,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新規最主要的變更之處在於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或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同時還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拼加改”的源頭治理、加大對充電設施建設的推進力度、加強客渡船載運電動自行車的安全管理。
新規明確指出,為防范違規充電行為造成的火災風險隱患,《修改決定》細化在建築物共用部位、消防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區域禁止違規停放充電的規定;
對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行為設定法律責任;增加禁止在居住建築的室內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以及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的規定,並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進一步發揮群防群治優勢,《修改決定》明確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管理者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勸阻、制止違規充電行為,並按照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處理;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報告執法部門。
此外,《修改決定》還對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火災可能承擔的行政、刑事、民事責任,作出指引性規定;明確檢察機關對相關事故、隱患依法探索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