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特斯拉訴“上海車展事件”西安女車主名譽權侵權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西安李女士名譽侵權責任成立,須向特斯拉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同時承擔車輛鑒定費。
據解,被告西安李女士於2021年3月駕駛特斯拉發生交通事故。2021年4月19日,西安李女士和河南張女士,一同身著帶有“剎車失靈”字樣服裝,出現在上海車展特斯拉展臺。當天,河南張女士因擾亂公共秩序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行政拘留,西安李女士被處以行政警告。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鑒定,鑒定意見為:特斯拉Model 3型號汽車(VIN號:LRW3E7EA9LC013130)制動系統現時技術狀況正常有效無故障,也無剎車踏板無法被踩下及制動效能下降的情況,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相關技術標準。
法院判決書顯示,被告李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刪除在新浪微博中發表的所有損害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名譽的言論及評論,並在新浪微博以書面方式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道歉(內容以人民法院審核內容為準),連續公示不少於十五日;被告李某賠償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2000元。
案件受理費25500元(原告已預交),由原告負擔25390元,被告負擔110元;鑒定費20000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負擔,被告於支付上述款項時一並給付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