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後視鏡,就要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流媒體外後視鏡,即電子後視鏡——會帶來更寬闊的視野、更清晰的影像,以及汽車更低的風阻。包括路特斯Eletre(需花1.6萬選裝)和北汽魔方在內,都已官宣成為國內首批量產搭載電子外後視鏡的車型。
很快,電子後視鏡就會成為新風尚,因為相應的國內政策已經出臺。
不知道看後視鏡考駕照的方式,多久後會因之退出歷史舞臺。
電子後視鏡正式獲批
新標準剛剛發佈沒多久:
標準名稱並沒有改變,依舊是——《機動車輛 間接視野裝置 性能和安裝要求》。
新標準號為GB 15084-2022,正式發佈於2022年12月29日,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屆時將全部替代2013年發佈的舊標準。
這一標準具體內容暫時還沒公佈,但通過2020年6月官方發佈的征求意見稿,可以提前大致解。
通過對比,我們發現以下2大亮點:
首先,新標準的征求意見稿中,開篇就點出:
相比舊標準,新增許多術語定義,例如攝像機-監視器系統(camera-monitor system),即我們所說的電子後視鏡、流媒體後視鏡。
官方對其介紹為:
通過攝像機與監視器組成的系統,在規定視野內看清車輛後方、側方或前方視野的間接視野裝置,以下簡稱CMS。
流媒體車內後視鏡大傢或許比較熟悉:
原理就是,能夠通過車尾高位剎車燈旁邊的攝像頭,把車後面的畫面傳遞到後視鏡上。
至於比較新穎的流媒體車外後視鏡,簡單解釋一下就是,正常後視鏡的位置更換為向後錄制的攝像頭,再在車內兩側屏幕上呈現出實時錄制的影像。
電子後視鏡的好處就是,可以增強駕駛員對車輛周圍及側後方的視覺感知,進一步增強駕駛安全性和舒適性。
其中,外部攝像頭采集的圖像,通過數據處理後顯示在艙內的顯示屏,同時可以集成類似盲區預警、障礙物提示等功能……但也因為技術的不成熟,讓人產生一些安全上的顧慮。
所以之前的舊標準規定可以安裝,但不能取代傳統後視鏡。
由此可以引出新標準征求意見稿中的第二大亮點——
規定不僅可以安裝電子外後視鏡,還可以取代常規玻璃後視鏡。
征求意見稿中花很大的篇幅,對電子後視鏡的具體規格和參數、安裝、功能進行明確規定。
例如車外安裝的電子後視鏡應該滿足:
又比如,車內對應安裝的屏幕(即監視器)應該滿足:
再比如,舊標準中隻規定“強制安裝視鏡的最少數量”,而新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則是將其變更為間接視野裝置。
間接視野裝置指涉的范圍更廣,既包括傳統的光學視鏡,當然也包括電子後視鏡。
概括一下就是,以前是汽車必須強制安裝傳統後視鏡,現在選擇的范圍更廣,電子後視鏡被放到同樣重要的位置上,納入考慮之中。
以上幾點,在2013年發佈的舊標準中,是前所未有的。
後視鏡的發展演變史
汽車最早誕生於1886年,當時卡爾·本茨發明世界上第一輛三輪汽車。
但早期的汽車上,並沒有安裝後視鏡。直到20世紀初,才正式出現“後視鏡”的概念。
1906年,賽車手多蘿西·萊維(Dorothy Levitt)在她出版的手冊《女人和汽車》中寫到:
如果女性開車在擁堵路段時,可以在車頭放一面鏡子,就可以更好地觀察四周。
不過當時她的想法,隻停留在書本裡。
後來在1911年的印地500汽車大賽中,工程師兼車手雷·哈倫(Ray Harroun),給自己的賽車安裝後視鏡,這樣車內就不需要再多坐一名觀察手,極大減輕賽車的總重量。
1921年,一位名叫Elmer Berger的工程師註冊汽車後視鏡的專利。
他將專利產品命名為“COP-SPOTTER”,並通過自傢公司“Berger and Company”實現批量生產,從此後視鏡在汽車上正式推廣開來。
再後來各個國傢相繼出臺法規,要求汽車必須標配後視鏡。
其實自誕生之初到現在,汽車後視鏡的演變也有一個過程。
從形態上看,最常見的是圓形。但也有三角形的,比如大眾甲殼蟲:
當然還有方形的,比如雪鐵龍:
從安裝位置來看,有僅在駕駛員側安裝後視鏡的:
有安裝在翼子板上的:
還有安裝在汽車A柱上的:
如今的後視鏡,已經不局限於傳統的光學視鏡,而是演變成更智能的電子後視鏡。
比如早在2020年,雷克薩斯ES 300h就在歐洲獲得法規許可。
奧迪e-tron概念車上展示過,但量產車上被取消。
類似的情況,還出現在高合HiPhi Z、集度ROBO-01、凱迪拉克LYRIQ身上。
此前展示過電子後視鏡的車型,同樣包括比亞迪X-DREAM概念車、本田Honda E、現代捷尼賽思GV60。
甚至就在最近的CES展上,索尼本田合作打造的電動概念車,也配備電子外後視鏡:
現在國內政策馬上就要放開,相信電子後視鏡即將會出現在越來越多的車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