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5月17日消息,最近,一件微信群吵架的案件引發網友圍觀。
據報道,一位男子在微信群內與一名昵稱為志勇”的用戶發生爭執,並將自己的群名修改為志勇他爹”,這一行為最終導致他被對方告上法庭,並被索賠5000元。
在法庭上,該男子辯解稱,他的閨女的小名就是志勇”。
然而,法院判決認為,被告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原告在公眾眼中的社會評價,因此應認定為侵犯原告的名譽權。
由於涉事的微信群成員主要是出租車車主和司機,被告的行為無疑會對原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法院同時認為,原告所主張的5000元賠償金額過高。在綜合考慮不當言論的傳播范圍和影響范圍後,法院決定支持800元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