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委員會公佈的新提案草案,供應歐盟的智能手機制造商將被要求從設備引進之日起提供至少五年的備件,並確保更長的電池壽命。
《金融時報》報道說,這些建議將要求至少提供15種不同的零部件,而且電池應至少能承受500次完整的充電,而不會惡化到低於83%的容量。在歐盟銷售的手機也必須顯示一個能效標簽,類似於用於洗衣機和洗碗機的標簽,顯示預期的電池壽命和其他特征,如設備的抗摔性。
該法規草案涵蓋平板電腦和手機,希望通過提高硬件的可維修性和可回收性,設備的生產和使用所涉及的能源消耗將減少三分之一。目前,iPhone、iPad、iPod、Mac或Apple TV產品的所有者可以從蘋果服務提供商(包括蘋果零售店和獨立維修商)那裡獲得服務和零件,時間從蘋果最後一次分銷該產品起至少五年。
五年後,iPhone通常被蘋果公司歸類為"古董",如果蘋果公司有零件,仍然可以為這些設備提供服務。7年後,設備被歸類為"過時",不再提供硬件服務。蘋果在4月推出自己的自助維修計劃,允許用戶通過一個新的網上商店完成自己的維修,專門用於零件和工具,但這項服務目前隻在美國提供,它將在2022年晚些時候擴展到其他國傢,包括歐洲。
新提案還涉及軟件,要求制造商在設備離開市場後五年內提供安全更新,三年內提供功能更新。蘋果公司通常在iPhone發佈後為其提供近十年的軟件支持,但Android手機的用戶通常隻收到幾年的軟件更新,因此這些規定可能會對Google產生很大影響。
對提案草案持批評態度的智能手機制造商認為,提供更多的零部件實際上增加塑料的消耗,造成資源的浪費,但歐盟警告說,不符合其可持續發展要求的產品"將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