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地區一起網購糾紛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註。一名店主投訴稱,某幼兒園的一名幼師在其店鋪內購買多套演出服,然而表演結束後,這位幼師卻以服裝未曾穿過為由申請退貨。據店主詳細陳述,退貨時幼師堅稱這些演出服保持全新狀態,吊牌和相關材料一應俱全。然而,店主通過網絡搜索卻發現,該幼兒園在近期的一場表演中,孩子們正穿著同款演出服進行演出。
面對這一戲劇性的情況,涉事幼兒園也給出回應,他們強調此次購買行為完全是幼師個人所為,與幼兒園官方並無任何關聯。
針對這起糾紛,法律界人士也給出專業意見。他們指出,這一行為明顯侵害賣方的合法權益,商傢在銷售商品時有權明確聲明一旦購買則不接受退貨。防止此類“占便宜”的行為,不僅需要法律的約束,也需要商傢在銷售時明確告知消費者退貨規則,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