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消息,據媒體報道,陳某和李某是同一傢公司的員工,
李某抱著一隻小狗想嚇唬”陳某,陳某被嚇到摔倒骨折,事後陳某將李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但李某表示,他隻是跟陳某開玩笑。
法院審理後判定,原告自負損失的20%,被告承擔8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人民幣17萬餘元。
律師表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如果開玩笑的行為直接導致對方受傷,那麼開玩笑的人很可能需要承擔全部或部分的賠償責任。
具體責任的劃分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包括開玩笑的行為是否具有過錯、對方是否存在過錯、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
如果開玩笑的行為明顯超出合理的范圍,且對方沒有過錯或過錯較小,那麼開玩笑的人可能需要承擔全部或主要的賠償責任。
在此提醒,開玩笑是社交互動中常見的一種形式,它可以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緩解緊張氣氛,使交流更加輕松愉快,然而開玩笑也需要註意分寸,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或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