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8月12日午間消息,據報道,谷歌在與澳大利亞競爭監管機構進行曠日持久的法律鬥爭後,同意因為在收集個人位置數據方面誤導用戶而支付6000萬美元罰款。
去年4月,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認定谷歌違反當地消費者保護法,誤導部分用戶誤以為該公司沒有通過Android操作系統收集地理位置信息。
該案的關鍵在於,當用戶地理位置歷史記錄被設置為“關閉”,但其網頁和應用活動“開啟”且用戶使用其中某款應用時,谷歌是否仍會收集和訪問地理位置數據。
法院還發現谷歌違反另外兩項法律規定,包括其行為可能誤導公眾,以及對一項服務的性能特征做出誤導性陳述。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當時表示,這項判決向數字化平臺傳遞出明確的信息:必須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是否會收集數據。
本周五,雙方在一次簡短的聽證會上表示,谷歌已經同意6000美元的罰款,認為這一金額“公平合理”,而且已經提交給大法官托馬斯·索利(Thomas Thawley)。
當天的聽證會聽取罰款是否會令未來的行為“在經濟上不合理”,以及罰款是否合適。
索利表示,他對罰款處於合理區間感到滿意,並對雙方表示感謝。他隨後將案件延期至周五晚些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