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東吳女士在某電商平臺的一傢圖書專營店購買兩套兒童分級讀物《小羊上山》,每套價格為327元。當時商傢宣稱該書絕對正品,品質有保障,可放心購買。但當吳女士收到這兩套書後卻發現是盜版書,其後的維權之路一波三折。
實際上,這並非吳女士一個人的遭遇。近日,多名消費者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其曾在不同電商平臺買到過疑似盜版書,書的售價較低,質量很差,涉及多種品類。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與圖書相關的貼吧裡,隨處可見售賣和提供印刷圖書的帖子,如“印刷各種圖書,量大價優,速來”“各種圖書都可印刷”“圖書高仿,正常接單”等。記者聯系後發現,這些發帖者大多是印刷廠,也有一些書籍批發供貨商。
接受采訪的專傢建議,網絡電商平臺應當更加積極主動地采取制止盜版侵權的措施,而不僅僅是在接到權利人的侵權通知後才采取刪除或者是下架的措施。同時,版權執法機構也應當對線上銷售盜版侵權圖書的行為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嚴懲盜版行為。
網上買到盜版圖書
平臺不承認拒賠償
吳女士之所以懷疑自己可能買到盜版書,是因為收到書後發現沒有“一書一碼”的小程序配套服務。咨詢商傢,對方稱吳女士購買的圖書是促銷款,閉口不談小程序的相關服務。
“哪怕是促銷款,該有的服務也應該有才對啊!”吳女士說,後來她發現自己所購買的《小羊上山》中的一名作者名字,竟然與其他店鋪銷售的同款書中的不一致,這才確信自己買到盜版書。
於是,她將其中一套書寄到《小羊上山》品牌方進行鑒定,品牌方口頭答復為盜版。可平臺仍不承認,要求吳女士出具委托品牌方鑒定確認是盜版的紙質文件。
因為沒有紙質文件,平臺客服隨即表示,鑒定正偽的有效憑證有三類:一是品牌方的鑒定報告;二是版權方出具的鑒定憑證;三是國傢司法或行政機構經調查,核實後出具認定的“假冒品牌”函件,能提交其中一個即可。
無奈之下,吳女士隻好將剩下的一套書寄到出版社,最終鑒定結果也為盜版。不料平臺依舊不承認該鑒定結果,提出需要其提供出版社出具的鑒定憑證。吳女士犯難,感嘆“我一個普通消費者怎麼能拿到鑒定憑證啊”?
之後,吳女士試著聯系商傢,出示相關證據後,商傢承認發出的是盜版書,稱是其他顧客將盜版書退回倉庫,沒註意檢查不小心發給吳女士。
吳女士認為商傢的理由很敷衍。“我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對這傢店鋪進行檢索,發現在該店買到該盜版書的有20多人,難道這20多人買到的都是其他顧客退回來的盜版書?”
目前,平臺關停該店鋪,也下架問題書籍。吳女士現在已經聯系不上該店鋪,與平臺的溝通也陷入僵局,隻好通過司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在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平臺和商鋪可以兌現“假一賠四”的承諾。
對此,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玲湘說,買到盜版書的消費者如果主張圖書是盜版,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盜版書的品牌方和出版社鑒定消費者購買圖書為盜版,消費者作為委托人需要與鑒定機構簽訂委托鑒定合同,然後鑒定機構根據檢材出具鑒定意見書,這個委托鑒定合同及鑒定意見書就是證據。”曹玲湘說。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兆嶺說,根據法律規定,電商平臺對入駐商傢有監管義務。如果消費者找不到商傢或者商傢拒絕賠付,那麼消費者可以找平臺索賠或要求提供商傢聯系方式。
盜版書形成產業鏈
出版社維權也艱難
山東青島的劉女士在某線上圖書專營店,購買湖南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四五快讀》《四五快算》系列圖書。到貨後發現掃描該書的二維碼無法解鎖相應視頻課程。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聯系出版社才知道,原來每一本正版圖書都有防偽碼,可是她所購買的圖書均沒有防偽碼。
之後,劉女士從出版社購買正版書,與之前在電商平臺購買的書進行對比發現,不僅版權頁的內容不一致,連紙張質量也不一樣,但盜版書的價格確實比出版社的價格要便宜不少。
記者調查發現,該書籍屬於暢銷書,在線上各大書店都有銷售,且價格相差較大,有的店鋪一套書(8冊)價格在140元,有的標價60多元,還有的標價不到20元。
為此,記者采訪該書出版社湖南科技出版社。據該出版社童主任介紹,這套書的定價是143.8元,即使有相關促銷活動一般也不會低於100元。那些按定價的一二折出售的圖書很可能是盜版書,這類盜版書使用的紙張和油墨都比較差,也不能解鎖相應的課程服務。這樣的侵權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和出版社的合法權益。
童主任向記者透露,去年出版社已經起訴100多傢網店,要求店鋪下架圖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有的是法院判罰,還有的達成和解,因為打擊盜版書的工作量較大且復雜,出版社也沒有專門團隊去跟進這個事情,所以最後選擇和解的情況比較多。
“店鋪會給出版社一些賠償,但也是杯水車薪。據我解,這些盜版書有一條產業鏈,有幾個集中的供應商,有些店鋪下架產品的損失和賠償甚至是由源頭供應商承擔保底的。”童主任說。
童主任告訴記者,打擊末端店鋪的作用非常有限,每關停一批店鋪,很快就有一批新店鋪上線、一批新的盜版書上架。出版社發現後重新起訴一批店鋪,循環往復工作量很大,卻解決不根源性的問題,所以目前也開始通過第三方維權機構追溯盜版書的源頭。
據解,如果想要出版書籍,首先要到出版社申請正規合法的書號,印刷廠必須收到出版社開具的委印單才可以印刷,否則都算是盜版書。因此,正規的印刷廠一般不會印刷盜版書,盜版書大多由一些小作坊印刷。
記者在網上簡單搜索就找到不少代印刷的印刷廠。記者在某貼吧搜索“盜版書批發”,一時間蹦出許多印刷廠的聯系方式,很快就聯系到其中兩傢印刷商,均表示隻要客戶能提供書籍電子版,他們就可以把電子版印刷成書,印刷數量越多越優惠。
隨著印刷技術的發展,盜版翻印的成本也大大地降低,現在的盜版書商並不需要想方設法獲得書籍的源文件,直接購買市面上的正版書,再掃描成電子版印刷即可。
李兆嶺表示,銷售盜版書,不僅影響正版圖書的銷售,侵害圖書權利人的利益,還構成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破壞。按著作權法的規定,侵害著作權根據情況不同,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侵害著作權的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如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罰款等。
盜版書成本僅幾元
入駐平臺都可代辦
廣東陽江的莫銘(化名)曾買過盜版的教材。
“當時我準備考研,買正版書學習,有配套的沖刺四套卷,賣正版書的商傢遲遲沒有發貨,我就到其他平臺找傢能快速發貨的店鋪,但一收到卷子我就知道是盜版的。”莫銘說。
莫銘告訴記者,這卷子一看就是掃描正版圖書制成電子版印刷的,紙張質量很差,有些內容印刷得歪歪的,印刷油墨很臭,自己做題的時候都不敢靠得太近。跟自己手上的其他正版圖書對比非常明顯,但是快要考研,他隻想快點拿到題去做,沒空去維權。可是一想到它價格還跟正版一樣,就覺得實在是太過分。
記者隨機聯系一傢發帖稱可以印刷各種圖書的印刷廠,該印刷廠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隻要能提供電子版書籍或者一本樣書就可以印。
“單價和數量有關系,幾百本和幾千本的單價肯定不一樣,我們這一般500本起印,如果有電子版,可以直接排版印刷。如果是樣書,那需要掃描後再排版印刷,需要另收費。”該工作人員說。
當記者問及具體價格時,該工作人員稱,這要看具體印刷的是哪種圖書,還要看具體頁數、紙張大小、印刷數量等,這些都對最終的單價有影響。一般的圖書要求不高的話,單價在5元左右,全彩印會貴一些,但兒童讀物頁數少會便宜一些,一兩元也有可能。
之後,記者以想開書店為名詢問是否有庫存書籍售賣,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隻是印刷書籍,沒有現貨。如果需要現貨可以去貼吧找找,也有很多。
記者隨後聯系幾個圖書批發商,批發商均表示自己售賣的是正品圖書,但有幾個批發商表示,可以代辦入駐電商平臺的業務。
經過詢問記者得知,要想入駐電商平臺需要開店資質和許多正常的手續,而這些都是可以“一條龍”代辦的。有些直接發帖招攬生意,稱“網絡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包過,店鋪轉讓,代運營,入駐,各類目店鋪均有,價格從優”。
一名宣稱可以代辦的業務員告訴記者,入駐電商平臺的專營書店需要出版社的品牌授權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而這些他們都可以代辦,隻需要辦理人的身份證即可,不同平臺價格不一樣,一般3萬元到6萬元,20天左右下證。
盜版書籍屢禁不止
亟待降低維權門檻
為何網上盜版書屢禁不止呢?
“一方面原因是商傢賣暢銷書有利可圖;另一方面原因是一些讀者主觀意願上可能也不排斥盜版。”童主任說。
李兆嶺認為,盜版書流通大體有兩種“動力”,一是銷售端的動力,一旦某某圖書成為熱品,在利潤的驅動下,就有動機尋找“盜版來源”;二是制作端的動力,對於熱品圖書,印刷商也會行動起來,制作盜版書,然後再利用當前互聯網、物流等途徑尋找銷售方。
李兆嶺說,盜版書目前流通的方式和銷售模式也是五花八門,圖書流通的上傢與下傢之間可能根本不需要見面,盜版行為具有隱蔽性,很難發現並及時制止。這些書商的侵權成本低,特別是隨著技術發展,盜版書制作的門檻越來越低。但維權成本比較高,消費者或者出版商通過法律程序需要投入大量的經濟成本、時間成本,而收益又相對較小。
李兆嶺認為,維權行動需要更多鼓勵,除提高賠償額度之外,降低維權門檻、降低權利方的舉證要求、簡化維權程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雖然目前已經成立多傢互聯網法院,建立多個快速維權中心,但還需在全國推廣,鼓勵更多權利方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
對於如何治理線上銷售盜版書,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建議,網絡電商平臺應當更加積極主動地采取制止盜版侵權的措施,而不僅僅是在接到權利人的侵權通知後才采取刪除或者是下架的措施。對於商傢銷售盜版侵權圖書的行為,應當依據平臺規則和協議內容,對賣傢加大處罰的力度,比如說封號、扣除保證金、限制同一個經營者在平臺再次註冊店鋪等。
同時,版權執法機構也應當對線上銷售盜版侵權圖書的行為,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采取一些技術措施加強網絡監測,在接到權利人的舉報後,對這種盜版侵權行為及時進行調查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