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行車協會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電動兩輪車社會保有量達到3.4億輛,預計2022年將達到3.5億輛,相當於每4個國人就擁有一輛電動兩輪車。隨著數量與日俱增,2019年4月我國正式實施《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成為電動自行車行業新的國傢標準。
日前,上海發佈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內容包括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規定、電動自行車使用及通行規定。
其中,在特別通行規定中,要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需年滿16周歲,且時速不得超過15km/h,不得連續多次、長時間鳴喇叭等。
另外,禁止單位和個人拼裝電動自行車、更換不符合出廠額定電壓的蓄電池或擅自更換電動機等動力裝置、拆除或改動電動自行車的消音、車速提示音、限速裝置等。
據解,根據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動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電池電壓不得超過48V、車重不能超過55kg、車速不得超過25km/h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