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據麥穗視頻報道,河南鄭州小夥線上花93元貓眼APP買兩張電影票,過三小時發現同一場次的電影票變成19.9元一張。
對此影院方回應,線上購買的電影票價格是第三方平臺控制,影院無權幹涉。平臺方表示支持訂單改簽,每張電影票需支付3元改簽費。因平臺方並未表明改簽後會退回53元的差價,小夥不敢改簽。
有律師認為,消費者不管通過何種渠道購票成功,意味著屆時消費者可以憑票享受其所預訂的相應場次的觀影服務。票是一種憑證,可以證明相應的服務合同成立並生效。票價由經營者根據市場因素,結合自己的主觀意願確定。
不同的銷售渠道往往與發行放映等有關方面,存在著利益上的協作和分享機制。最終放映方畢竟隻是市場主體的執行者和終端服務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