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消息,據白鹿視頻報道,浙江寧波徐先生在觀影時,看到前方座位有兩人,從電影開始一直拿著手機錄像。據徐先生講述,開始錄一個多小時,中途不知道是手機沒電還是內存滿,兩人換一部手機,繼續錄制。
電影兩個小時左右,兩人全程都在錄像。就算不傳到網絡平臺,但他們拍攝時候,手機屏幕一直亮著,也很影響其他觀眾的觀影體驗。
律師表示,在電影院內拍攝電影正片、彩蛋均屬盜攝,購買電影票並不等於擁有盜攝影片的權利,觀影仍需恪守底線。
拍攝單張照片,以商業為目並進行傳播,違反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人的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因為電影作品的單獨某一幀畫面,普遍視作電影公司的攝影作品進行保護。因此,當電影龍標亮起之時,請收好我們的手機。在看電影時拍照片,不僅會影響其他觀眾的觀影體驗,還有可能涉及違法。文明觀影,拒絕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