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發生的一樁超市盜竊案,悄然在公眾視野中激起漣漪。據報道,一位名叫戴某的女性顧客,在享受日常購物時光的同時,卻悄然編織一張違法的網。她利用超市自助結賬系統的便利,連續四次故意略過掃描商品條碼的步驟,企圖以這種隱蔽的方式逃脫支付,占為己有。前三次的“得手”,似乎讓她的膽子愈發膨脹,然而,法網恢恢,第四次嘗試時,她終究未能逃脫超市工作人員的敏銳目光。
面對突然而至的質詢與隨後趕到的警方,戴某的心理防線瞬間崩潰。在警方的詢問之下,她淚如雨下,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表達深切的悔意。然而,法律面前,悔意雖真,卻無法抹去已然發生的犯罪事實。經警方細致核查,戴某四次未掃碼的商品累計價值雖不足兩千元,但根據我國刑法關於盜竊罪的明確規定,多次盜竊的行為,不論金額大小,均已構成犯罪,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終,戴某為自己的貪婪與僥幸心理付出沉重的代價。她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公正審判與相應的刑罰。此案不僅是對戴某個人的警示,更是對全社會的一次提醒:在法律的紅線面前,任何形式的貪小便宜、心存僥幸都是不可取的。誠信守法,方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