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26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其中不少涉及汽車保險的相關內容,比如:下車後自己的車溜車把自己撞誰來賠?”
自己的車撞自己”說起來似乎不太可能,不過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案例並不鮮見。
例如駕駛員中途未停穩車輛就下車,車輛發生溜滑導致其傷亡,車輛駕駛人或者其傢屬往往會因為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付問題,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對於此類案件,保險公司賠不賠,存在一定爭議。
對此,司法解釋進行明確,統一裁判標準,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離開本車後,因未采取制動措施等自身過錯受到本車碰撞、碾壓造成損害的,駕駛人因對機動車有實際控制力,不可自己對自己侵權”,駕駛人不屬於三者險的理賠對象,不應依照交強險和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獲得理賠。
據介紹,這樣規定也是想通過這種方式,督促駕駛員在離開車輛前檢查好車輛,保障車輛合法停放、安全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