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在任何時候都是值得點贊的美德,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人一生也是在跟私欲鬥爭。
據鳳凰衛視駐東京首席記者李淼分享,1月底在日本北海道札幌市管轄的一處垃圾站,發現1000萬日元現金(約合人民幣50萬元)。
在尋找失主期間,總計有12人報案自稱錢是自己弄丟的,理由花八門,包括錢包在報紙裡不小心丟”,旅行期間丟”,父母有癡呆癥,不小心扔”等,可辦案方的調查發現,這些都不是真正的失主。
最後的結果是,根據日本法律規定,遺失物品或金錢過3個月無人認領,就歸撿到的人所有。於是,這1000萬日元,就歸札幌市府所有。
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有的表示為何不歸垃圾站工作人員?”還有的吐槽這12人素質堪憂,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