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已經確認十多個網絡平臺的名字,根據其最近重新啟動和擴大的電子商務規則(又稱數字服務法案DSA),這些平臺將面臨最嚴格的監管。名單上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數字服務,從社交媒體應用程序到搜索引擎和應用程序商店。
大部分受監管的平臺是由美國的營利性公司開發的,還有一些國際(主要是歐洲)公司,以及一個非營利性公司(在線百科全書維基百科)。
第一波被指定的19個平臺的完整名單如下:
Alibaba AliExpress
Amazon Marketplace
Apple AppStore
Bing
Booking.com
Facebook
Google Play
Google Maps
Google Search
Google Shopping
Instagram
LinkedIn
Pinterest
Snapchat
TikTok
Twitter
Wikipedia
YouTube
Zalando
已經確認的上市平臺符合標準,用法規的行話說,就是非常大的在線平臺(VLOPs)或非常大的在線搜索引擎(VLOSEs)。(實際上,目前隻有兩個VLOSE被指定(必應和Google搜索);其他17個都是VLOPs)。
VLOP或VLOSE的指定帶有額外的要求,以評估和減輕與使用算法和人工智能有關的系統性風險,這意味著平臺必須主動分析和報告與內容排名工具和推薦系統等技術運作有關的潛在問題。
歐盟的想法是利用強制性的算法透明度要求來推動問責制--這意味著受監管的平臺將不能對人工智能造成的傷害視而不見,因為法律還要求他們為確定的風險制定"合理、相稱和有效的緩解措施",其報告和緩解計劃須接受歐盟委員會的獨立審計和監督(在新成立的歐洲算法透明度中心的支持下)。而對不遵守規定的處罰可以擴大到全球年營業額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