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我國最新酒駕檢驗標準,將於2024年3月1日起實施。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於或等於0.80mg/mL屬於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
新國標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
舊國標隻規定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新國標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於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
飲酒駕車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車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