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消息,當地時間周一Facebook母公司Meta就一起關於Facebook跟蹤用戶位置的集體訴訟案與原告達成和解,同意支付3750萬美元以和解。訴訟稱,Facebook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通過智能手機跟蹤用戶的活動,從關閉移動設備位置服務的用戶那裡收集數據。
原告方認為,Meta公司此舉違反加州法律和自傢的隱私政策。周一,舊金山聯邦法院就這一集體訴訟達成初步和解,但還需要法官批準。
相關用戶表示,雖然他們不想與Faceboo共享自己的位置信息,但Facebook仍然從他們的IP地址推斷出所處位置,並利用這些信息向他們發送定向廣告。
周一的和解協議涵蓋到2015年1月30日以後使用過Facebook的美國用戶。
Meta否認自己有不當行為,但同意達成和解。
2018年6月,Facebook和首席執行官馬克·紮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對美國國會表示,Facebook的確使用位置數據“幫助廣告商接觸特定地區的人群”。
公司舉例說,在特定餐廳用餐的用戶可能會收到在同一傢餐廳用餐的朋友的帖子,或在附近提供服務的企業廣告。
這起訴訟始於2018年11月。和解文件顯示,原告方律師最多可能要求獲得周一和解金額三成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