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消息,據國內多傢媒體報道,下個月起,大傢可以領防暑降溫費,連發4個月。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隻要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專傢提醒,高溫津貼是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所依法享受的崗位津貼,這是夏季高溫天氣作業下的一項很重要的勞動保護措施,用以補償勞動者在高溫天氣工作時額外的、特殊的勞動消耗。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沖抵高溫津貼。
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相關機構投訴,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