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消息,近日南京一男子深夜駕車撞飛兩頭野豬,汽車受損嚴重的同時,還被判全責。
按照車主的說法,自己在正常行駛中,突然闖出兩頭野豬,結果接造成上述結果。
隨後交警到來現場,並且判罰司機是全責(野豬被無害化處理),而他要面臨3萬元的車損。
有網友看完之後也是風趣的表示,反正不能判野豬全責,貌似沒這樣的先例,不全責找誰修車呢。”
至於野豬能不能吃這個問題,相關專傢已經表示,野豬雖然不再是保護動物,但食用野豬仍屬違法行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食用國傢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傢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野豬目前屬於法律規定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目的獵殺、運輸和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