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西洋兩岸反壟斷監管機構嚴厲打擊涉嫌反競爭的行為,科技巨頭正面臨著數十年來最大的挑戰,這可能導致蘋果公司和Alphabet旗下的谷歌公司被勒令分拆,這在行業內將屬首次。
與此同時,這也激發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群起而攻之,在歐盟和美國立案後,各國反壟斷調查數量不斷增加即為例證。自AT&T(T.US)在40年前被拆分以來,迄今美國還未有一傢公司面臨潛在的監管機構主導的拆分。1984年,AT&T(T.US)(也被稱為MaBell)被拆分為七傢獨立公司,稱為“BabyBells”,目前,AT&T、Verizon和Lumen是目前僅存的實體。
當前,監管機構指控蘋果和谷歌等公司圍繞其產品建立堅不可摧的生態系統,使客戶難以轉而使用競爭對手的服務,這導致“圍墻花園”一詞的產生。谷歌不同意歐盟的指控,蘋果則稱美國的訴訟在事實和法律上都是錯誤的。
美國司法部與15個州聯手起訴蘋果壟斷智能手機市場、阻撓競爭對手並抬高價格,隨後於上周三警告該公司,不排除以解散令作為恢復競爭的補救措施。
即便如此,此案仍可能需數年才能判決,而蘋果公司已聲稱要與此案抗爭到底。
歐洲各地的其他威脅也日益加劇。匿名知情人士透露,蘋果、Meta Platforms(META.US)和Alphabet或因違反《數字市場法案》(DMA)而接受調查,如果屢次違規,可能被處以巨額罰款,甚至被勒令解散。
去年,歐盟反壟斷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曾指責谷歌在其廣告技術業務中存在反競爭行為,並稱谷歌可能不得不剝離其賣方工具,這一言論或許是為日後采取嚴厲措施所做的鋪墊。
維斯塔格稱,要求谷歌出售部分資產似乎是避免利益沖突的唯一辦法,這將防止谷歌涉嫌偏袒其在線數字廣告技術服務,而不是廣告商和在線出版商。預計維斯塔格將在今年年底前做出最終決定。
歐洲議會議員安德烈亞斯·施瓦佈(Andreas Schwab)曾積極參與起草本月開始實施的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歐盟DMA技術準則,他表示,立法者將對藐視規則的科技巨頭重拳出擊。
施瓦佈在上周五表示,“如果這些公司不遵守DMA,議會將會要求分拆。我們的最終目標是讓市場開放、公平,允許更多創新。”
分拆難以實現
實際上,監管機構在考慮各種方案時,遠不能確定是否將下達解散令,任何行動都可能隻是罰款事。法律專傢還認為,對比1998年起訴微軟(MSFT.US)的案例,此次起訴蘋果可能將更為困難。
“在歐盟,拆分公司被視為最後的手段。這種傳統較少,以前也從未發生過這種情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歐盟委員會官員說。
Geradin Partners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達米安·傑拉丁(Damien Geradin)說,與谷歌相比,蘋果高度集成的系統也會使拆分變得困難,“整合的東西要復雜得多。例如,你不能強迫蘋果剝離其AppStore。”
他說,對蘋果公司采取行為補救措施是更好的方式,如強制該巨頭做某些事,而對谷歌來說,分拆令針對的可能是為加強其關鍵服務而進行的收購。
倡導組織“開放市場”(Open Markets)的主管馬克斯·馮·圖恩(Maxvon Thun)說:“他們(司法部)更可能采取的補救措施是開放硬件功能,或確保開發者在定價方面不受歧視。”據解,蘋果公司每年近4000億美元的收入大部分來自硬件銷售,包括iPhone、Mac、iPad和手表,其次是服務業務,每年收入約為1000億美元。
他說:“司法部或許將聲稱一切尚在討論中,但這未必意味著他們會選擇這條路。”
懷特凱斯律師事務所(White&Case)合夥人阿西瑪基斯·科姆尼諾斯(Assimakis Komninos)表示,分拆等結構性補救措施最終將在法庭上接受考驗。
他說:“強制采取分拆等結構性措施的過往經驗並不多,此外少量經驗表明,除面臨艱巨的法律挑戰外,這種做法還非常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