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你會在iOS系統裡看到越來越多的廣告。長期跟蹤蘋果的彭博社記者馬克·古爾曼(MarkGurman)最近透露,蘋果已經在內部測試地圖中的搜索廣告。當你搜索商店、餐館或者附近的其它企業時,地圖就會顯示推薦信息,就像蘋果在AppStore裡做的那樣。
在App Store內搜索快手,排位第一的是拼多多的廣告
古爾曼預測,蘋果可能還會在播客和圖書應用內引入廣告。形式可能是在每個應用程序內投放廣告,或者付費讓內容在搜索結果中靠前。
在蘋果內部,廣告部門的地位也得到提升。廣告部門的副總裁托德·特雷西(Todd Teresi)開始直接向服務部門負責人埃迪·庫埃(Eddy Cue)匯報。此前,他的匯報對象是服務部門副負責人彼得·斯特恩(Peter Stern)。
古爾曼透露,特雷西希望把目前蘋果每年40億美元(約合272.68億元人民幣)的廣告收入提高到三位數。
種種跡象表明,蘋果正在擴大自己的廣告版圖。考慮到蘋果過往一直用“隱私保護”當作品牌宣傳策略,以及其嚴厲的隱私政策已經嚴重打擊平臺上的第三方廣告,庫克所說的蘋果的政策完全是為保護消費者的隱私,就顯得很可疑。
2021年,蘋果推出ATT(應用跟蹤透明度)政策。如果你使用iPhone的話,應該會對這個彈窗有印象。
在首次打開一個App時,蘋果會詢問你,是否允許App跟蹤你在其它App和網站上的活動。蘋果使用“跟蹤”這個詞,很顯然,多數用戶並不希望自己被跟蹤。根據應用程序分析公司 Flurry 的數據,截至2022年2月,全球平均隻有約四分之一的用戶允許應用程序跟蹤他們。
站在用戶的角度來說,很難不為蘋果拍手叫好。但由此帶來的連鎖反應是,它打擊那些以廣告為盈利模式的大小公司。
在本世紀初,手握海量用戶數據的科技巨頭們發展出一門新生意——定向廣告。通過追蹤用戶行為,廣告商可以直接把錢花在特定的客戶或者交易價值上。廣告商掌握到的數據越多,推送的廣告也就越精準。到2019年,全球網絡廣告已經成為一門3000億美元(約合2.06萬億元人民幣)的大生意。
反應最激烈的是當時還沒改名成Meta的Facebook。它甚至買下《紐約時報》的一整個版面,公開反對蘋果的隱私政策。
Meta認為,蘋果的做法嚴重限制中小企業的生存。大企業有足夠的財力進行大規模廣告投放,但中小企業如果沒有精準投放技術,就很難找到潛在的用戶群,廣告投放的效率會大大降低。
百貨業之父約翰·沃納梅克 (John Wanamaker) 有一句名言:“我知道在廣告上的投資有一半是無用的,但問題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半。”也因此,傳統廣告業更多是一門規模的生意,所有公司都希望接觸盡可能多的消費者,所有公司都希望從規模中獲益,因為他們無法精準定位,誰會為他們的廣告買單。
ATT讓蘋果平臺上的在線廣告重新退回傳統廣告模式,而這些中小企業,實際上也就是Meta的廣告主。說到底,還是ATT損害Meta的商業模式。根據Meta高管在財報電話會上的說法,整個2021年,ATT政策給Meta造成至少100億美元(約合681.71億元人民幣)的廣告損失。
但Meta的CEO馬克·紮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有一點說對:“蘋果嘴上說他們在幫助用戶,但實際上這件事顯然是利益驅使。”ATT不僅將隱私進一步融入品牌基因,在市場營銷上打出一記好牌,也給蘋果帶來可觀的廣告收入。根據研究公司Omdia數據,2021年蘋果的廣告業務增長238%,達到37億美元(約合252.23億元人民幣)。
目前,蘋果的廣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搜索廣告,廣告主競價響應的關鍵詞,出價高者就能在App Store搜索頁面的第一位顯示。另一種是搜索標簽廣告,於2021年5月推出,位於App Store搜索頁面的“為你推薦”一欄。
實際上,蘋果一直在試圖進入廣告業務。2010年,蘋果就推出移動廣告平臺iAd。當時喬佈斯試圖打造一個“優雅的、不會讓用戶反感”的廣告平臺,於是規定嚴格的廣告格式以及初始100萬美元的高門檻(後來蘋果主動降至50萬美元),這就排除眾多的中小公司。
喬佈斯曾雄心勃勃地表示希望蘋果能占據移動廣告市場50%的份額。但根據eMarketer數據顯示,iAd的市場份額從未超過5%。最終,iAd在2016年關閉。
需要註意的是,ATT限制第三方App跟蹤用戶在其它App或網站上的行為,但蘋果自己仍能利用一些數據來實現定向廣告,這包括你在App Store的用戶行為(搜索記錄、查看的頁面、下載的App)、你的設備信息以及你的地理位置。
換句話說,蘋果用ATT實現清場。它既是裁判,又是守門員。
你也可以在“設置-隱私-Apple廣告”中關閉個性化廣告。但正如蘋果自己所說:“關閉個性化廣告將限制Apple向您推送相關廣告的能力,但不會減少您收到的廣告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