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6月6日消息,據新浪科技報道,近日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浙江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相關商業詆毀糾紛案件新增開庭公告。
原告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該案將於6月13日在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
值得註意的是,去北京互聯網法院還公開過北京抖音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書。
起初是抖音公司發現,百度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頭條”新聞頭條”對百度公司運營的手機百度App(以下簡稱涉案App)進行推廣。
導致在百度網站搜索頭條”新聞頭條”的結果中出現標題及描述中帶有頭條”新聞頭條”文字和頭條”圖文標識的涉案App推廣鏈接。
點擊前述鏈接所進入的網頁在使用今日頭條”文字、頭條”圖文標識、抖音公司產品介紹、抖音公司官網地址的同時,實際提供涉案App的下載服務。
抖音公司認為,百度公司的上述行為在導致用戶混淆的同時構成虛假宣傳,既侵害其商標權,亦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認為, 百度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理應知道抖音公司提供的今日頭條”商品,但未予以避讓,主觀惡意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