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基金凈值就是假象,根本贖不回來”,有投資人對‘市界’表示,自己的基金資產成“水中月”。而作為基金托管人的銀河證券,其代銷過程也被指存在違規嫌疑。券商竟然希望投資人狀告自己?這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銀河證券身上。11月8日,有投資人前往銀河證券總部,就銀河托管及代銷的雷根基金私募產品無法兌付一事討要說法。
溝通中,銀河證券一法務人員稱:我們支持投資人起訴或者仲裁,法院判我們賠多少,我們就賠多少。該法務人員還表示:我個人甚至贊成由我們公司出訴訟費用。
而據《華夏時報》報道,銀河證券產品中心經理也曾對投資人稱:“我們願意您(投資人)采用司法的手段對銀河進行起訴。”
這是什麼劇情?券商出錢請投資人告自己?但價值百萬基金無法贖回的投資人,又為何不願意走法律程序?
百萬投資“打水漂”
每天看著自己賬戶裡的錢,但不能贖回,是一種什麼體驗?
來自北京的張黎就遇到這個問題。2021年1月27日,經銀河證券上海漕寶路營業部客戶經理推薦,張黎在銀河證券App購買“雷根添寶全天候五號二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雷根添寶五號二期”),投資金額101萬元(含1萬元傭金)。
“該產品宣傳的策略是港股IPO打新,收益波動小,預警線為0.95元,止損線為0.92元,屬於‘穩穩的幸福’。”談及當初為何選擇這隻產品,張黎回憶道。
“後來,我買的量化產品收益實在太好,對比之下,我覺得雷根的產品收益低,就想把錢贖出來投其他產品。”2022年的9月27日,張黎在合同約定的開放期申請贖回,但反復申請三次都沒成功。這讓她十分奇怪:“我就看著我的錢,基金凈值還一直更新到今年3月28日,但就是不能贖回。”
▲(銀河證券App頁面截圖。圖源/受訪人)
遇到這種“奇葩事”的不止張黎一人。來自上海的高飛也對‘市界’表示:“去年2月底,在朋友的極力推薦下,我第二次在銀河證券買100萬雷根的產品。因為前一次買沒遇到什麼問題,到期後賺幾萬塊,所以這次我也沒多想。誰知道去年12月底,銀河的客戶經理告訴我‘趕快贖回,全部贖回’,我才知道雷根出事。”
高飛稱,她和傢人接到電話後,立即在銀河證券App上申請贖回。“但資金一直不到賬,而且一拖再拖,先是說今年3月到賬,後來又拖到6月。結果這都11月,還沒拿到錢。”
‘市界’解到,目前總計有52位投資人像張黎、高飛一樣,被雷根添寶五號二期深套其中,總金額近1億元。其中,有2人分別投資1000萬元。
最讓投資者們難以接受的是,他們認為雷根基金的“爆雷”實際上在去年7月就已經露出端倪,但作為資金托管人的銀河證券,卻稱是在去年9月底知曉的此事。並且在這期間,仍有投資人從銀河證券處購買雷根基金的產品。
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7月,北京睿智融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智融科”)對雷根基金發起民事訴訟,因其認購的雷根添寶全天候一號私募基金未按時兌付,累計金額達9533.23萬元。
此外,‘市界’獲悉,在2022年7月-8月,來自南京的曹女士、吳女士,以及北京的黃先生,分別通過銀河證券認購500萬元、200萬元、1000萬元。“曹大姐還拿到由雷根基金出具、銀河證券轉達的保本保息協議。”多位投資人對‘市界’表示。
今年11月8日,有投資人前往銀河證券北京總部討要說法,在被問及:“你們是什麼時候知道雷根出問題”時,銀河證券風險處置小組成員、產品中心一員工稱:“去年9月27日。”
另有投資人質疑:“銀河證券作為托管人,雷根的每一筆交易都要得到銀河的指令,在這種情況下,為何銀河不能監管資金流向和用途?”
對此,銀河證券風險處置小組成員、法務人員表示:雷根的產品結構十分復雜,很多資金都投向海外美元債,銀河無法穿透層層包裹,監視每一筆資金的動向。
“我要的是拿回全部本金”
此次涉及的雷根基金成立於2014年,是由李金龍、李海龍兄弟創立的雷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雷根集團”)所控制。官網稱,雷根基金是一傢以量化對沖資產管理和向全球提供廣泛的投資、咨詢和金融服務的公司。
私募排排網數據顯示,雷根基金的管理規模在20億-50億元,旗下有102隻產品。不過,該公司官網表示:“境內外管理規模100億左右。”
‘市界’註意到,這傢號稱百億規模的私募,還曾多次獲得業內獎項。比如“財視中國・對沖基金・介甫獎最佳股票策略對沖基金”、“最佳對沖基金品牌獎”、“央證相對價值獎”、“最佳基金管理人”等。
但是這樣一傢榮譽加身的企業,自去年4月起,陸續有投資人在黑貓投訴等平臺上質疑其“不兌付”“利益輸送 ”。今年7月,雷根基金甚至被投資人聯合舉報:“操縱股價”“通過對倒交易將股票炒高200倍,用基金資產高位接盤。”該舉報涉及金政科技、華泓科技、惠同股份、歐耐新材、信懇智能等多傢新三板掛牌公司和港股上市公司。
‘市界’從張黎處解到,目前,監管層面對雷根基金相關違規問題已有結論。
據張黎提供的“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第192、193、194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雷根基金因與投資者簽訂份額轉讓回購協議、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息收益;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通過關聯交易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謀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向投資者提供虛假信息等,違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決定對雷根基金出具警示函。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復印件。受訪人提供)
同時,雷根基金的兩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李金龍和李海龍兄弟,也被出具警示函。
‘市界’就上述情況多次致電雷根基金,均未能接通。
據《華夏時報》報道,銀河證券方面已向該私募產品管轄地的上海市公安局報案,舉報基金管理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目前尚未立案。
今年9月5日,雷根基金發佈《關於基金份額轉讓的公告》,擬以1.119元作為份額轉讓單價,按照各投資人份額比例,收購此次事件投資人手中的基金份額。同時該公告顯示,雷根基金已於7月6日向該產品結算基金歸集賬戶支付500萬的轉讓款。
“我們幾次到上海跟雷根溝通,敦促其還款才拿到這一筆錢。”前述法務稱:明天(11月9日),我們(銀河證券)還會去上海與雷根基金進行交涉。
‘市界’獲悉,截至11月8日,大概有30%的投資人未簽署該份額轉讓協議。“一共隻給500萬,每個投資人5萬,這算什麼?我要的是拿回全部本金。”這些投資人擔心,一旦簽署該份額轉讓協議,其本金就無法拿回。
對此,銀河證券法務人員稱:“該協議對投資人來說是好事,不影響本金的繼續追討。”但這種說法並未得到這部分投資人的認可。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加業指出,簽署該份額轉讓協議可能會導致法律關系發生轉變。他解釋道:“通常來說,未簽署類似份額轉讓協議前,在法律關系上,通常是投資者與管理人(托管人)成立委托理財等法律關系。簡單來說,就是產品運營中所遇到的違規事項,投資人都可以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討說法。而一旦簽署,相應的法律關系就轉變成,投資者和受讓方。”
“我贊成我們公司出錢”
在與銀河證券的溝通中,投資者們質疑銀河證券作為代銷機構和資金托管人,在履職過程中,未做到勤勉盡責,並指責銀河存在虛假銷售、隱瞞欺騙投資者等行為。
有投資人對‘市界’表示,銀河證券作為產品代銷機構,前期宣傳的投資策略與後期實際投資取向嚴重不符。據雷根基金在2022年12月28日發佈的《雷根添寶全天候五號二期私募基金第一次清算報告》,該基金存在5項未變現資產。而這5項資產均與該產品宣傳的港股IPO打新不符。
▲(雷根添寶五號二期第一次清算報告截圖)
同時,“銀河證券作為基金托管人,當發現雷根基金違法將資金用於‘中資美元債’和‘新三板股票’,並以異常價格頻繁進行反向交易時,沒有向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也沒有向投資人披露信息,違反《基金法》。”投資人張黎指出。
王加業律師對‘市界’介紹道,中基協明確規定,托管人有責任監督資金的流向。“托管人負責發出投資指令,管理人則負責投資策略。其中,托管人有責任保證資金的實際流向與合同約定相匹配。比如,合同約定,基金投向A、B、C三個方向,托管人應保證資金都流向A、B、C;至於三者間具體的投資比例,屬投資策略范疇,由管理人負責。”
他也提醒投資者們在簽字前應反復確認,合約內容與賣方的承諾是否一致:“如果投資者沒註意到合同中的相關條款,而合同也未明確約定具體方向的投資比例,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是托管人的過錯。”
“對於雷根基金改變投資去向,銀河證券推脫說不清楚資金的底層投向,那持續更新到今年3月底的基金資產凈值,銀河證券是復核審查的?”張黎認為,若不是銀河證券App上的凈值一直在緩慢增長,她和其他投資者都不會誤認為該產品運作良好。“當我們發現時根本不能贖回,基金凈值就是一個虛假的數字。”因此她們要求銀河證券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前述銀河證券法務回應稱:“我們支持投資人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比如起訴或者仲裁。法院判我們賠多少,我們就賠多少。”
“我個人甚至贊成,由我們公司出訴訟費,幫助投資人起訴,判多少我們賠多少。當然這是我個人意見。”該法務表示。
不過,一些投資人並不認可和接受這種方式。“他們公司早就在合同上把風險規避清楚,110頁的合同,還是在手機App上簽的,正常人誰能完整看完?”幾位投資人認為:“銀河就是在推卸責任,出這樣的問題,他們內部沒人敢拍板擔責,所以就逼著我們起訴。”
據張黎預測,“銀河最多願意承擔30%-40%的責任”。溝通中,銀河證券的法務人員也表示:“我們公司從來沒出現過這種問題,但根據相關案例檢索,此類事件托管機構通常承擔30%(責任)。”
至於投資人和券商爭議的責任分配,王加業指出:“每一個案例都要看代銷機構和管理人的過錯程度分別是多少。”
此外,張黎對‘市界’表示,監管層面或對營業部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市界’就相關情況致電銀河證券進行核實,工作人員回復稱“相關情況無法進一步核實,建議直接聯系營業部。”
而北京亞運村營業部的接線人員則表示:“(該消息)是不實信息。包括違規代銷的情況,我們也沒有收到監管的通知。”同時還稱:“我們也正在等監管這邊。”
‘市界’追問“在等監管的什麼?是監管的意見嗎?”該工作人員並未回應,而是建議‘市界’直接問公司層面:“我們也在等公司,看公司這邊怎麼處理。”
這些投資人原本為“穩穩的幸福”,而選擇雷根這款風險更低的產品。沒想到封閉期結束,幸福沒等到,原本平靜的生活也被打亂,還可能扯上一場官司……
(文中張黎、高飛、曹女士、吳女士、黃先生等均為化名)
作者 |路春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