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做空機構灰熊(GrizzlyResearchLLC)11月28日發佈的做空報告,商湯集團在港交所發佈公告再次作出回應,重申該報告包含無根據的推測及誤導性結論和詮釋,公司董事會認為該報告內的推測及結論並無依據。
11月28日當天,商湯集團就曾對該報告作出回應。
針對灰熊做空報告的幾項指控,包括: 商湯集團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虛增營業收入,並且刻意隱瞞關聯方;商湯的核心業務之一人臉識別無利可圖,每年依然虧損達數十億元;商湯的投資人湯曉鷗、阿裡巴巴、軟銀等早已開始出售股票套現離場等,商湯集團在公告一一進行回應。
灰熊在做空報告中提及兩起訴訟來指控商湯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虛增營業收入,這兩起訴訟分別是北京市商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與江蘇精儀達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以及新澤爾公司蘇彩通等與四川長虹佳華信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
針對上述兩起訴訟,商湯集團在公告中回應稱,北京市商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作為原告的案件,為由商湯子公司(作為原告)向其供應商(作為被告)提出的申索。而商湯並未就與案中被告所簽訂的供應合約直接相關的產品確認任何收入。目前,該案件已由法院移交公安主管部門進一步調查可能針對商湯的潛在犯罪活動,相關法院並未對有關事實作出裁定。
以四川長虹佳華信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原告的案件,由四川長虹佳華信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湯客戶)(作為原告)就買賣合約下的未付款項向其(指四川長虹佳華信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客戶提出的申索。商湯認為,該報告中所引述的與該案件相關的內容為未獲相關法院采納的被告抗辯意見,而相關法院已裁定被告敗訴。
因此商湯集團認為,灰熊做空報告中基於上述兩起案件的推測沒有根據。
對於刻意隱瞞關聯方的指控,商湯表示,已全面遵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有關關聯交易的適用披露規定,從未與灰熊報告中所列“未披露本公司關聯方”的公司進行任何須予披露的交易。商湯公司進一步解,該等公司均為不活動公司或無實質業務運營的公司。
因此,商湯認為該報告內有關未披露關聯交易的推測並無根據。
此外,對若幹股東的股權變動,商湯表示,公司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湯曉鷗僅憑借彼間接持有各有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股權,而被視為擁有並控制所分配的B類股份,且有關分配乃無償向相有限合夥人作出。截至本公告日期,湯曉鷗教授自本公司上市以來並無出售任何由其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此,商湯表示,該報告內有關湯教授出售股份的推測並無依據。
公開資料顯示,灰熊可謂是華爾街的做空新秀,其首篇做空報告發佈於2019年5月。過往,灰熊有過多篇針對中概股企業的做空報告,涉及企業包括高途(原跟誰學)、58同城、蔚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