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能入市、不能上牌、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規則不明確……當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然而,智能汽車、無人駕駛真正上路,仍面臨諸多法律問題。近日,《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過審議,《條例》在國內首次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登記、上路行駛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國內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行業又向前邁出一大步。
智能汽車首次獲得上路的身份
這份將於8月1日施行的《條例》,是國內首部關於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明確規定列入產業目錄的智能網聯汽車,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可上路行駛。其中,無人駕駛可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區域、路段行駛。
近年來,汽車產業發展變革趨勢日趨明顯,智能化是汽車產業競爭的焦點之一,其中自動駕駛等新技術處於核心位置。目前,國內汽車生產制造、互聯網信息等產業都在發力智能汽車競爭新賽道,各界一直呼籲同步更新政策法規,以推動智能汽車產業更好更快發展。
“《條例》的出臺,讓無人駕駛汽車有正式上路的身份。”AutoX安途智行政企合作負責人王立彬表示,這相當於智能網聯汽車在社會公開道路的“路權”在法律層面獲得承認。
智能汽車上路後,遇到交通事故怎麼辦?這是各界關心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對此,《條例》明確,遇到交通事故,如果是有駕駛人的自動駕駛汽車,責任是駕駛人的;如果是無人駕駛的汽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責任,可以理解為運營自動駕駛汽車的企業。
汽車想要“真智能”還得“真上路”
相較人工駕駛的普通汽車,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依賴於感知的輸入、計算模型以及道路場景數據,需要通過大量的道路測試來不斷訓練自動駕駛的場景遍歷性。
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可以驗證車輛在限定區域范圍內的實際運行能力和人機交互能力,還可以提升公眾對於自動駕駛技術的認知度和信賴感,為即將到來的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規模化應用奠定基礎,是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和迭代升級過程中不可逾越的步驟。
此次出臺的《條例》特別指出,深圳市政府可以選擇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探索開展商業化運營試點。
在騰訊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曹建峰看來,其中的“全域”和“商業化運營”值得重點關註。“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的全域運行會經過一個比較長的探索過程。《條例》中明確提到全域,應該說是開一個口子,讓行業可以透過這個口子看到未來。”
據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透露,有《條例》法規依據,早則今年下半年、晚則明年,深圳將在適合的行政區全區域開放道路測試。
智能汽車上路,想象空間有多大?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智能汽車上路帶來的變化和影響,不僅僅局限在汽車產業領域。
“《條例》的出臺,將推動更多城市建立無人配送車行業管理辦法、拓展無人車公開道路上路行駛許可、商業化經營許可。”無人車企業新石器相關負責人表示。
多年來,這傢無人駕駛企業無人車致力於“無人配送”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累計部署車輛近千輛。該負責人表示,《條例》為更多垂直場景的落地提供機會,有望加速拉升無人車車輛規模和平臺收入,讓自動駕駛行業的商業化落地進程邁向新階段。
此次出臺的《條例》還對完全無人駕駛車輛的上路和測試明確責任劃分,並鼓勵保險企業開發覆蓋設計、制造、使用、經營、數據與算法服務以及其他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全鏈條風險的保險產品。
在曹建峰看來,《條例》明確自動駕駛車輛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可能會對保險行業產生一定影響。“將來車險行業可能會圍繞車輛推出一些新的險種,比如在商業運營階段,運營方會針對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的算法和技術投保。”
記者解到,目前,已經有一些保險公司在與車企討論研究,為自動駕駛定制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