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國外,錢也洗幹凈。”新款iPhone剛上市,上周,通過微信小程序“易聯購”購買iphone的人們卻發現,易聯購涉嫌欺詐被封禁,錢也拿不回來,更有網傳圖片“蝦仁豬心”,囂張地嘲諷道:“這是給你們的一個小教訓哦,以後也不要當黃牛哦”。
黃牛遇見騙子,然後被收割?“易聯購跑路”事件很快被帶上熱搜。
網傳公告內容,優樂購機相關負責人稱自己沒有跑路,與此事件無關
盡管上述公告已被證明不實,優樂購機宣佈與此事無關,但易聯購目前確實已經人去樓空。
觀察者網日前解到,截至昨晚,至少有300人在“易聯購跑路”事件中被騙,涉及金額超過700萬元。其中既有普通消費者,也有人們所說的“黃牛”。
相比傳統電商,通過微信小程序來買東西,很多人還是比較陌生的。
“易聯購跑路”事件背後,是否藏著某些技術層面的漏洞,容易被騙子利用?
通過與維權群群主、向易聯購出借設備的電腦老板、微盟電話客服工作人員的走訪對話,觀察者網日前部分還原事件的一些細節。或許“易聯購跑路”事件,可以提醒人們擦亮雙眼、提高警惕,註意網購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避免被類似騙局“收割”。
“這是我拍的人去樓空現狀” 受訪者供圖
“確認收貨”竟是擺設?微盟的致命漏洞
沈明遠(化名)是某維權群群主。19日晚間他告訴觀察者網,以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為準統計,保守估計已有300多人受騙,涉及金額超過700萬元,受騙人來自不同地區。據他解,在某些城市已有警方以“詐騙”為由,對“易聯購跑路”刑事立案。
群內某維權者的立案告知單 沈明遠(化名)供圖
在通常情況下,消費者網購付款後,資金並不會直接轉入商傢賬戶。貨款會先進入平臺的監管賬戶,待消費者確認收貨後,資金才會轉給商傢。但多位受訪者表示,通過“易聯購”等小程序進行支付,付款並沒有經過監管賬戶,而是直接到賬的。
沈明遠表示,易聯購的技術支持方是微盟。通過易聯購微信小程序來購物,和大傢通常的電商購物其實是不一樣的。沈明遠表示,很多人認為,在小程序上購物,有“確認收貨”這個按鈕,那我不確認收貨,錢就不會到商戶那裡。但事實完全不然。
易聯購小程序電商由微盟提供技術支持 受訪者供圖
沈明遠稱,“微盟開發的界面給人帶來一個誤導。你點付款界面以後,資金是直接到對方賬戶上的。你還沒收到貨,錢就已經到對方賬戶上。這次詐騙能被成功實施,這個才是根本原因。”
“店內商品售賣後,貨款直接到達店主微信收款賬號” 沈明遠(化名)供圖
沈明遠表示,此前曾發生“無限樂購”小程序詐騙事件,它也是同樣的套路。“它都是利用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寶小程序的這種漏洞和大傢的忽視。大傢都認為,這個錢(沒有確認收貨前)不會到對方賬戶上,實際上已經到賬……這樣通過小程序詐騙,兩三個月就跑路,犯罪成本很低很低。”
“無限樂購”小程序詐騙被公安通告 圖源張傢港市人民政府網站
沈明遠表示,在9月13日事發當日,他曾向微盟方面撥打電話,向對方指出交易風險和產品缺陷。接線工作人員表示,他會向公司反饋。但是截止發稿前,沈明遠暫時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沈明遠所擔心的問題,情況到底如何?
觀察者網以商傢身份,通過官方熱線聯系微盟。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微盟可以通過小程序為商傢搭建平臺,客戶付款後資金是直接到企業對公賬號的,微盟“不接受任何資金”。微盟收取賬號有關的搭建和年費費用,按功能收費。
“顧客通過微信買我的東西,資金到達微信小程序電商平臺的對公微信賬號,再轉入銀行對公賬號,最後轉入我的個人賬號?”觀察者網向微盟方面模擬一種貨款流動路線,接線人員對此表示:“可以。”
被問及在資金考察等方面,微盟對擬入駐商傢是否有要求時,接線人員表示,“騰訊平臺會審核的”,微盟提供的僅僅是技術方面的支持,“您這邊有營業執照和產品,我們(微盟)就可以幫您搭建小程序。”
準入門檻低,微信小程序的電商焦慮
相比於成熟的電商平臺購物,微信、支付寶等生態下的小程序網購,已經是一種新興模式。觀察者網在走訪過程中發現,雖然很多消費者在使用,但他們對小程序購物的特點不夠解。小程序購物和支付起步晚,為獲取更多業務,它在某些地方可能會更寬松。
某種程度上,這就給別有用心之人留下漏洞和空子。
有網友反映,支付寶小程序也出現疑似商傢跑路的事件 黑貓投訴平臺截圖
在其他國內媒體對此事的報道中,也提到“小程序支付”的相關問題。
據《財經十一人》報道,頭部電商平臺上的商傢,生意做起來要靠長期投入和維護,違法成本相對較高,平臺也在持續加強監管。但是小程序電商相對而言門檻較低,多位電商行業人士都提到,小程序電商平臺為吸引更多商傢,會降低一些要求。
有支付行業人士告訴《財經十一人》,商傢可以提前申請提款,“隻要申請就能提到,因為監管方並不知道有沒有發貨,有沒有到貨。”支付行業人士提到,監管很難解決所有問題,強制要求資金先進入監管賬戶已經能解決大部分資金安全問題,“但是也防不住有些商傢就是要違法犯罪。”
走訪中不難發現:“無需消費者確認,貨款就可以到商戶”的模式,超出很多人的直觀印象和常識。
某種程度上,這讓很多人忽略這個問題:小程序網購,或許會被人利用。
觀察者網註意到,同處於微信生態之下的微店,在較為醒目的地方劃出“服務保障”版塊,其中對“交易資金擔保”、“違規賠付”、“保證金保障”等條目內容進行詳細說明。但根據走訪,維權群內的多位受訪者表示,他們沒有見到“易聯購”有類似“服務保障”和“交易資金擔保”等說明信息。
微店某商品界面,醒目標註“服務保障”等相關內容 微店截圖
觀察者網還註意到,“易聯購”關聯公司的註冊時間是7月28日,到9月中旬暴雷“跑路”,整個過程用時不到兩個月。某種程度上,這是否提醒平臺在風險管控方面,應該進一步把關?
有受訪者認為,這就好比兩個人利用“微信零錢”功能轉賬,如果金額較大,那麼它會引發關註。但是加上“小程序”作為包裝,僅僅是多一個付款界面,資金同樣直接到別人賬戶,卻沒有引發同樣的足夠重視。這說不過去。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易聯購”進行金額巨大的交易,應該引起平臺風控系統的關註。
“易聯購”涉事公司從成立到“跑路”不滿兩個月 天眼查App截圖
兩個月不到就跑路?受訪者:“空手套白狼式”詐騙成本極低
在走訪過程中,“易聯購”事件受害者的高頻詞是“詐騙成本極低”。
重慶愛奉科技有限公司(知本傢數碼)是涉事“易聯購”的電腦設備租賃方。在采訪過程中,知本傢數碼負責人何文濱(化名)向觀察者網透露有關此事的部分細節。
涉事“易聯購”的有關電腦設備系租借 何文濱(化名)供圖
據何文濱講述,“易聯購”關聯公司的法人羅曉熠租下房子後,便聯系他租賃電腦設備,“很著急”。加上微信後,除一句“你是羅總嗎?——是的”以外,雙方再無其他聯系。
8月1日,何文濱的公司按照對方要求,為“易聯購”安裝設備,“各方面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一直到9月14日之前,“易聯購”沒有就任何電腦問題或者技術咨詢聯系過知本傢數碼。
何文濱出具的合同文件顯示,知本傢數碼向“易聯購”出借20臺經營電商業務的電腦,租金為每月1500元,“押一付三”。何文濱稱,9月14日物業聯系到自己,他急忙趕到“易聯購”辦公場地,這才發現“人去樓空”,沙發、椅子都是亂的。
何文濱提到,房東曾對他透露:“易聯購”的場地租金是“押一付一”。
“易聯購”小程序商城往期圖片,受訪者供圖
不少受訪者紛紛猜測,這是一場“空手套白狼”式詐騙。
快遞公司遇到大型客戶可能選擇月結,如果有人鐵心要“跑路”,理論上是可以卡好時間點展開行騙的。小程序是別人搭的、場地是租的、設備是租的,快遞費和工資甚至都可以不給……這極大地降低違法犯罪的成本。
易聯購的開業花籃至今仍在,受訪者供圖
小程序購物遭遇商傢跑路,微信和騰訊需要擔責嗎?
從技術角度來看,一大癥結在於:小程序購物資金沒有經過托管,是直接進入商戶賬戶的。
有相關人士對觀察者網表示,就整個網購行業來看,阿裡作為網購體系的重要開拓和奠基者,其模式是支付寶作為買賣雙方均信賴的資金托管方,確保交易資金的安全。這種模式是最常見的,但不是法定的,所以微盟雲店這種資金直接支付到商戶的模式也無可厚非。現行《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中,也並沒有明確要求電子商務平臺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或者建設第三方資金監管制度。
但該人士同時強調:“易聯購”跑路事件,還是應當引起人們,尤其是電子商務平臺對風險管控的重視。
“易聯購”失聯,除技術提供方微盟,作為平臺的微信和騰訊也被卷入風口浪尖。據《財經》旗下公眾號“財經E法”報道,有維權消費者表示,“我們是相信騰訊,才在小程序上下單的,所以騰訊也應負責。”
不少網友反映易聯購的失聯情況 黑貓投訴平臺截圖
在9月19日下午接受觀察者網采訪時,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鞠秦儀律師表示,綜合目前“易聯購”的情況,它不單單是構成違法,已經明顯涉嫌犯罪。
“其團隊主觀意願上以非法占有購機款為目的,虛構相應事實,騙取巨額資金。從消費者角度來看,鑒於該案目前已經涉嫌犯罪,脫離普通消費糾紛的范疇,目前消費者維權應到公安機關報案,等待公安機關的介入調查,以盡可能挽回損失。 ”
關於很多網友關註的騰訊、微信平臺是否需要擔責問題,鞠秦儀律師認為,目前來看,想要對平臺進行追責的難度比較大。
鞠秦儀表示,目前司法實踐中鮮有要求微信、騰訊平臺對小程序使用中發生的交易進行擔責的實際案例。但易聯購此次事件,仍然給微信、騰訊平臺敲響警鐘。
“作為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平臺,應當自行加強監管、完善流程、充分防范風險,以最大限度保障平臺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對自身的商譽和平臺形象的保護。”
據“財經E法”消息,在清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熊定中看來,平臺是否應該擔責,應取決於如何看待平臺的法律屬性。如果平臺被定性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話,確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但微信本身是個綜合性的平臺,涵蓋通訊、社交、內容分發、視頻傳播乃至於目前所涉的電商務業。
小程序作為微信的一種功能,不一定僅僅用於電商,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結合微信小程序對消費者的提示、是否為商品銷售環節提供特別的便利設計等,來綜合判斷,“是個比較復雜的事情”。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呂來明指出,平臺是否有責任,首先應當捋清楚相關主體的法律關系。通過微信小程序銷售商品涉及三方主體,一是用戶(買傢),二是小程序運營者,即商品銷售者,在本案中即為易聯購公司,三是微信小程序平臺,即騰訊。
呂來明進一步解釋,用戶通過小程序購買商品,小程序經營者承擔銷售者的責任。經營者跑路或涉嫌詐騙等違法行為,平臺應承擔配合調查、協助維權的責任,但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
消費者在蘋果某線下門店購物,圖源社交媒體推特
“易聯購跑路”引發熱議,消費者在今後的網購過程中應該註意擦亮雙眼、自我保護,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正如張傢港市公安局半年前提示的那樣:廣大消費者“購物時要選擇正規可靠的平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設下的圈套。”
(為保護個人隱私,受訪者化名由相關軟件自動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