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高通公司今日又重返歐洲第二高等法院,希望推翻歐盟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約2.58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去年,高通已經成功推翻歐盟的另一項約10億美元的罰款。早在2019年,歐盟委員會宣佈對高通處以2.42億歐元(約合2.58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高通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將其三款蜂窩基帶芯片組銷售給兩傢客戶,以迫使競爭對手Icera退出市場。
對此,高通隨後向歐洲第二高等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今日,綜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高通律師米格爾·拉托(Miguel Rato)在聽證會上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大加斥責。
拉托說:“這是歐盟委員會對高通做出的第二項罰款。第一項已被法院駁回。”拉托還稱,歐盟委員會所說的3G基帶芯片組,僅占通用移動電信系統(UMTS)市場0.7%的份額。因此,高通不可能將競爭對手排除在該芯片組市場之外。
而歐盟委員會的律師卡洛斯·烏拉卡·卡維德斯(Carlos Urraca Caviedes)在法庭上稱,高通的行動表明,它決定在競爭對手構成競爭威脅之前將其消滅。
卡維德斯說:“Icera即將在對未來增長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細分市場站穩腳跟。而高通擔心,如果不采取行動,Icera將發展壯大,成為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
據預計,綜合法院將在未來數月內作出裁決。
除以低於成本價銷售基帶芯片組,歐盟委員會還對高通處以另一項9.97億歐元(約合10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高通向蘋果公司支付巨額費用,要求蘋果隻使用其芯片,從而將英特爾等競爭對手拒之門外。
但今年6月,“綜合法院”已經推翻歐盟委員會的裁決,稱9.97億歐元的罰款是無效的。而歐盟委員會也表示,不會尋求上訴,從而結束雙方已持續數年的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