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周一(3月4日),歐盟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合20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涉嫌濫用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上的主導地位。這是歐盟首次對蘋果處以反壟斷罰款,也是歐盟對科技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之一。
2019年3月,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商Spotify針對蘋果應用商店30%的抽成比例提起訴訟,指控蘋果公司濫用平臺主導地位。歐盟監管機構在2020年6月對蘋果啟動反壟斷調查。
歐盟委員會周一表示,蘋果公司阻止音樂流媒體應用程序的開發者在其應用中向IOS用戶告知其它地方提供的訂閱價格或優惠,這違反反壟斷規則。
該機構稱:“蘋果的行為持續近10年,可能導致許多IOS用戶為音樂流媒體服務支付高得多的費用。”
逾18億歐元的罰款遠遠超出市場預期,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歐盟將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表示,它在基本金額的基礎上又追加18億歐元的一次性罰款,作為對蘋果的威懾,因為蘋果的行為造成的損害中很大一部分是非金錢方面的。
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主席瑪格麗特·維斯塔格表示,十年來,蘋果濫用其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他們限制開發者向消費者介紹蘋果生態系統之外更便宜的流媒體音樂服務,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則,這是非法的。
維斯塔格命令蘋果刪除反操縱條款,並在未來避免類似的做法。
蘋果表示將提起上訴。該公司發表聲明稱:“盡管歐盟委員會未能發現任何可信的證據證明消費者受到傷害,但這一決定還是做出,並且忽視存在一個蓬勃發展、競爭激勵、增長迅速的市場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