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名男子因盜竊被判處九個月有期徒刑。該男子名叫黃某,於2023年6月18日在南昌某超市附近尾隨一名周姓女子,並盜走其約一歲半女兒左手上的金手鐲。據悉,該手鐲重8.73克,經價格認定,價值人民幣4234元。
當日,黃某趁周某等人專註挑選商品時,將女孩手上的金手鐲解松並盜走。得手後,他迅速逃離現場。然而,僅隔一天,即2023年6月19日,黃某就被警方抓獲歸案。面對審訊,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涉案金額高達4234元。法院依法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此案再次提醒我們,盜竊行為不僅損害他人的財產權益,還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我們應時刻保持警惕,切勿貪圖小利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