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球銷量領先的電動汽車廠商,特斯拉研發的高級駕駛輔助系統是其產品的核心競爭力,但也是人們熱議的對象,尤其是“Autopilot自動輔助駕駛”和“FullSelf-Driving完全自動駕駛”兩項技術,更因為“自動駕駛”受到重點關註,不少政府部門和民眾都認為特斯拉不應該用這兩個字為非完全自動駕駛的輔助技術命名,這樣會產生誤導。
不過據外媒報道,特斯拉已經在德國贏得一次關於技術命名和相關傳播營銷的訴訟,以此獲得在官網等宣傳平臺上繼續使用“自動駕駛”的權利。
此前慕尼黑一傢法院在2020年曾對特斯拉做出不利的裁決,稱該公司使用與自動駕駛(Autopilot)和完全自動駕駛(FSD)功能相關的誤導性營銷行為,因為後者目前仍處於測試階段,且在北美以外地區無法使用,所以這項技術目前是不成熟的狀態。
頗具影響力的德國監管機構競爭中心(Competition Center)和其他幾傢公司表示,當特斯拉的消費者被告知每輛特斯拉汽車都包含自動駕駛系統時,他們受到誤導,因為具備自動駕駛系統就表明這些汽車可以完全實現自我操控。
特斯拉並沒有屈服,而是選擇上訴,結果在2021年10月,慕尼黑高級法院做出有利於特斯拉的裁決,但直到現在,判決似乎一直沒有公佈。不過可以看到的是,目前特斯拉仍然能使用Autopilot自動駕駛這個名稱,因為任何瀏覽特斯拉網站的人都可以解到它的產品並不能完全自動駕駛。
與此同時德國競爭中心也並非徒勞無功,據外媒報道該機構要求特斯拉改變其網站上與高級駕駛輔助系統功能相關的介紹措辭,比如特斯拉必須標明全新的智能駕駛輔助技術全面開放使用的具體時間點,而不能隻是“即將推出”或“年底前”這種很模糊的信息。
除在德國這種海外市場遇到此類問題,特斯拉在美國本土也同樣受到困擾,目前正面臨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DMV)的起訴,他們同樣認為特斯拉的這些駕駛輔助技術的命名會對消費者有誤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