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bet旗下的Google公司本周三遭到包括AxelSpringer和Schibsted在內的32傢媒體集團21億歐元(23億美元)的起訴,稱該公司在數字廣告方面的做法給他們造成損失。
該集團的成員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匈牙利、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西班牙和瑞典的出版商。
相關媒體公司的律師 Geradin Partners 和 Stek 發表聲明稱:"Google的不當行為直接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給相關媒體公司造成損失。如果沒有Google濫用其支配地位,媒體公司本可以從廣告中獲得更高的收入,並支付更低的廣告技術服務費。最重要的是,這些資金本可以重新投入到加強歐洲媒體格局的建設中去。"
他們援引法國競爭管理機構 2021 年對Google廣告技術業務罰款 2.2 億歐元以及歐盟委員會去年的指控來支持他們的集團主張。
Google去年表示,不同意歐盟對其廣告技術業務的反壟斷指控,因為Google既參與供應鏈的買方,也參與供應鏈的賣方。
近年來,世界各地的出版商都對大科技公司在廣告領域日益增強的主導地位感到遺憾,因為他們的收入份額正在下降。據分析師稱,Google是全球最主要的數字廣告平臺。
該集團表示,他們之所以向荷蘭法院提起訴訟,是因為荷蘭作為歐洲反壟斷損害賠償索賠的主要司法管轄區享有盛譽,同時也是為避免在歐洲不同國傢進行多重索賠。
該集團的其他成員包括奧地利的 Krone、比利時的 DPG Media 和 Mediahuis、丹麥的 TV2 Danmark A/S、芬蘭的 Sanoma、波蘭的 Agora、西班牙的 Prensa Iberica 和瑞士的 Ring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