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歐盟正在考慮一個計劃,讓作為互聯網使用大戶的全球科技巨頭為電信運營商的寬帶網絡成本部分買單。但當地時間周二,一個代表歐洲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的組織公開表示,讓科技巨頭付費將會導致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出現“系統性缺陷”。據悉,這一計劃已經在電信行業引發反彈聲浪。
一直以來,歐洲一部分電信運營商向歐盟委員會施壓,要求制定相關的法律,讓美國的谷歌、Meta、奈飛等科技巨頭們為歐洲的電信網絡承擔一定的費用,原因是這些科技巨頭占用寬帶網絡的大量帶寬,是主要的數據流量來源。
去年9月份,歐盟委員會負責產業事務的官員賽利·佈雷頓(Thierry Breton)表示,在提交正式的立法建議之前,他計劃在2023年年初向寬帶行業進行一場咨詢活動,討論讓科技巨頭承擔電信網絡部分成本的問題。
周二,“歐洲互聯網交換協會”在一封公開信中表示,歐盟擬議中的收費模式,可能帶來一種風險,即導致歐洲互聯網用戶的寬帶服務品質下降,在寬帶網絡這種關鍵性的基礎設施上,可能意外造成新的系統性缺陷。據悉,這封公開信已經被提交給上述官員佈雷頓,以及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同時負責市場競爭事務的女強人)。
互聯網交換協會的總經理比加爾·桑哈尼(Bijal Sanghani)在公開信中表示,互聯網是一個復雜的生態系統,對於一些政策措施引發的系統性後果,相關決策機構必須承擔責任和後果。
桑哈尼表示,歐盟的一些議員不應該讓行政管理規則凌駕於科技服務規律或是歐洲消費者的高質量互聯網服務。
據報道,讓互聯網企業大客戶承擔部分費用的提議,在歐洲地區引發一些反對聲。反對者認為,這種費用相當於向科技巨頭征收的“流量稅”,流量稅可能導致一些包括Facebook在內的社交媒體平臺(產生大量內容)會選擇在歐盟之外選擇服務路徑,繞開歐洲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這種後果將會對歐洲的互聯網消費者產生重大影響。科技巨頭的內容平臺為避免流量稅,可能犧牲歐洲消費者的服務質量和安全品質。另外一種可能性,科技巨頭可能最終承擔流量稅,但是將會把這個成本轉嫁給歐洲的寬帶消費者。
一些反對者還指出,讓科技公司承擔網絡費用的計劃,將會損害歐盟在網絡中立上的立場。根據網絡中立原則,所有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必須對所有流量保持中立,不得歧視性限制或者限速某些公司的服務流量。
去年6月份,一傢數字權益維權聯盟表示,在歐盟境內,流量稅的做法將會損害網絡中立原則,或是和這一原則形成沖突。
上述聯盟包括來自17個國傢地區的34傢非政府組織,該聯盟在公開信中表示,歐洲電信公司已經從互聯網消費者那裡獲得經濟補償,如今,他們想從科技公司再一次收取流量費,這其實是針對同樣一個服務收取兩次費用。
對於電信行業的最新反對聲音,歐盟委員會尚未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