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車因為“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將山東臨沂一傢從事汽車貼膜的“臨沂新理想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共計120萬。
7月21日,該店老板朱裕昊對紅星新聞記者說,他小名叫“理想”,而他的汽車貼膜店從2012年開始就用“理想汽車裝飾”的名字,後來改成“理想汽車貼膜工廠”,一直沿用“理想”這個詞,“我們傢是做貼膜的,不知道怎麼就給他們造成100多萬的損失?”
同一天,理想汽車方面回應,目前該案件已經提交法院審理,“相信法院會在核實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公正判決。”
律師表示,如果商標使用在先,需要提供證據包括在當地已有一定知名度。實踐中,法院可能會判定朱先生有權繼續使用的同時,也可能會要求朱先生增加適當區分標識,以保護註冊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