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表示,超過半數的硬件供應商表示,由於擔心Google的報復,他們無法與該電子商務集團建立電視產品的制造關系,這使得與搜索巨頭的緊張關系升級,而亞馬遜與Google在多個業務上存在競爭。
亞馬遜首次正式分享這一消息,這是該公司在印度的部門向印度競爭委員會提出的,作為反壟斷監督機構對Google進行的長達數年的調查的一部分,該委員會聲稱Google濫用Android系統的主導地位。監管機構周四在一份聲明中說,Google確實濫用其在Android系統中的主導地位,周四開出1.62億美元的罰款。
作為調查的一部分,印度競爭委員會(CCI)走訪包括三星、微軟和Mozilla在內的幾個行業參與者。但沒有人像亞馬遜那樣說得那麼詳細,對周五公佈的293頁的命令的快速分析顯示證明這一點。
以下是亞馬遜告訴CCI的內容:
亞馬遜已經探索與同時制造非移動智能媒體設備(如智能電視)的移動OEMs/ODMs/CMs合作,使這些制造商能夠分銷運行Fire OS的非移動智能媒體設備(包括智能電視)(如智能電視的Fire TV Edition(FTVE))。在這些與原始設備制造商的討論中,至少有七傢原始設備制造商表示,他們與亞馬遜建立這種制造關系的能力,要麼完全被阻止,要麼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在地理范圍方面),因為他們對Google的合同承諾,以及擔心Google會對原始設備制造商的另一個生產Android設備的業務進行報復。
亞馬遜聲稱,在"幾個案例"中,設備制造商表示不能與亞馬遜合作,"盡管在智能電視廠商方面曾表示希望合作"。亞馬遜說,即使這些制造商同意不在搭載Android系統的智能電視上合作,他們仍然擔心,如果與亞馬遜在搭載Fire OS的電視上合作,他們可能仍然會在其他業務上冒著無法從Google獲得GMS許可的風險。
此外,包括富士康和松下在內的企業試圖從Google獲得與亞馬遜合作的許可,但沒有成功,這傢電子商務巨頭說。
在其他方面,代工企業曾試圖獲得Google的"許可",但沒有成功。例如,創維、冠捷(就飛利浦品牌而言)、聯電(就夏普品牌而言)、富士康(就夏普品牌而言)和松下都發生這樣的討論。松下還分享對Google可能對其汽車和航空業務進行報復的擔憂,如果它繼續在智能電視上安裝FTVE的話。
在其他一系列指控中,亞馬遜還表示,這傢智能手機供應商告訴該公司,他們與Google的條款要求他們在手機上預裝Google瀏覽器,並在設備的主屏幕上顯示移動瀏覽器的快捷方式,此舉也不利於亞馬遜瀏覽器Silk的發展,亞馬遜當時的研究表明,58%的用戶使用默認瀏覽器,使得亞馬遜Silk不得不與其他網絡瀏覽器如Opera、Firefox和UC競爭,以爭取少數不使用默認瀏覽器的用戶。
另一個可能的分銷障礙是OEM廠商要求亞馬遜支付巨額費用,以便軟件預裝到設備上,但即使支付費用,OEM廠商也不會保證應用的位置或願意放棄Chrome瀏覽器作為默認瀏覽器(這將要求他們刪除Google Play商店和其他Google應用)。
亞馬遜經營著以Android系統為基礎的Fire OS,在發貨時沒有提供流行的Google移動服務,公司在內部評估是否獲得Android系統和GMS認可的必要,"因為沒有GMS造成的障礙",但決定不這樣做,"因為這將是一扇'單行門',導致將對亞馬遜當前和未來設備的控制權過多地讓給Google",該公司告訴監管機構。
該零售商稱,無法使用Google Play及其相關應用程序是該公司的智能手機Fire Phone失敗的關鍵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