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周二,兩名被解雇的特斯拉員工向法院提交一份緊急動議,要求阻止這傢電動汽車制造商裁員,理由是該公司試圖以遠低於法律要求的遣散費與員工達成離職協議。
提交給德克薩斯州一傢法院的動議稱,作為特斯拉持續裁員的一部分,該公司一直要求員工同意放棄所有索賠,以換取僅相當於一到兩周工資和福利的遣散費。
而根據美國《工人調整和再培訓通知法》(Worker Adjustment and Retraining Notification Act,簡稱“警告法案”(WARN Act))規定,雇主需要向被裁員工支付至少60天的工資和福利。
該動議稱:“失去工作的員工通常渴望獲得盡可能多的額外薪酬,而由於特斯拉違反‘警告法案’,他們不知道他們有權獲得更多薪酬。”
這兩名前員工上個月已提起訴訟,指控特斯拉在沒有提供規定的60天通知的情況下進行“大規模裁員”,違反相關法律。
這兩名員工曾在內華達州雷諾附近的特斯拉電池廠工作,他們是該廠被解雇的500多名員工之一。他們聲稱,代表其他在5月和6月被大規模裁員的員工向特斯拉提起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