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消息,江西農業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佈一則撤銷學位決定公告。
公告內容顯示,翟某系該校2010級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於2013年12月獲江西農業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經查實,翟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作假行為,決定撤銷翟某碩士學位,註銷其碩士學位證書。
律師表示,論文抄襲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剽竊行為,在未經原論文作者授權的情況下,摘抄、復制原論文具有獨創性的文字內容或表達形式,侵害原作者合法的著作權利。
根據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抄襲原作者作品數量大、影響廣,並使侵權者因此獲得較大名譽的,原作者可依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