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高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被告人許某某幫助他人實現“用電自由”偷電102萬度,讓人驚掉下巴。據報道,長沙一個名為“甜心網吧”的網吧生意火爆,140餘臺機器總是玩傢爆滿。
2021年10月4日上午11點,出租公司總經理到“甜心網吧”巡店的時候,發現電表竟然沒有轉動計電,大致推斷電表壞。下午再查看時,發現電表已經恢復正常運轉計電。
總經理讓財務人員調出甜心網吧的電費繳納記錄,驚訝的發現,該網吧每個月產生的電費竟然都不到2000元!
而在主電纜前端裝電表監控發現,該網吧每天的用電量為500-700度,以此推算,每個月網吧的用電量應該最少在2萬度以上!
網吧老板在派出所承認自己偷電的事實,以及與出租公司電工許師傅的“利益勾兌”。原來,電工許師傅是出租公司的工程部電工班長,早在巡查中就發現電表被動手腳。
網吧老板坦白自己為少出電費給出租公司,便把電表調慢,並直接用15萬元賄賂許師傅,讓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許師傅默許,導致甜心網吧從2017年至2021年10月偷電事實未被發現。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許某某犯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沒收已由公安機關扣押的被告人許某某違法所得人民幣15萬元,上繳國庫。網吧老板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