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消息,北京目前正在開展路面提示,對老頭樂駕駛者發放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將結束”的宣傳手冊。
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這些車輛中凡有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據解,早在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管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通告,加強本市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 通告明確規定,禁止在本市范圍內生產、銷售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
自通告發佈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增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 對通告發佈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定。違反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