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有媒體報道,騰訊在1月10日向全員發送的一份郵件中通報近期的反腐敗的情況,通報中共涉及48人。名單上的員工和管理者因涉嫌職務侵占、非法挪用資金、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或內部管理不當等問題,觸犯“騰訊高壓線”而受到處罰。
2022年12月,馬化騰曾在員工大會上表示,內部的貪腐問題“真的是觸目驚心”,很多業務做不起來,並不是因為管理者問題,也不是業務方向問題,而是貪腐漏洞太大,業務被掏空。
據媒體向騰訊內部人士解,相關郵件是定期陽光通報,和騰訊CEO馬化騰在年會上的有關“內部貪腐”的表態無關。
48人的懲治名單
郵件中,騰訊主要是分為四部分內容進行通報。
第一部分,通報前期兩起移送司法案件的進展更新,涉案人員分別來自騰訊雲與智慧產業事業群(以下簡稱CSIG)和平臺與內容事業群(以下簡稱PCG),兩人的涉案情況騰訊已經在2022年第三季度和第一季度的高壓線發文中進行通報。最終,兩名涉案人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外部行賄人員亦受到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處罰。
第二部分,騰訊通報四起移送司法案件。其中,兩名PCG員工因涉嫌挪用資金和收受商業賄賂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外部行賄人員也被一並抓捕。一名CSIG員工因涉嫌職務侵占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一名企業發展事業群(以下簡稱CDG)員工因收受商業賄賂而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部分,騰訊通報二十五起觸犯“騰訊高壓線”的事件,這也是涉案人員最多的部分。其中,7名CSIG員工和兩名外包人員因為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互動娛樂事業群(以下簡稱IEG)共有11名員工和兩名外包人員被辭退,這也是涉案人數最多的事業群;PCG有5人,CDG有3人,騰訊雲雀、騰娛等子公司總共有4人,均因為觸犯“騰訊高壓線”而被辭退。
第四部分,騰訊針對五起“較重違規”事件進行通報,相關人員受到的處罰包括內部記過處分、公司發文實名通報批評、當期績效考核為不及格且當期不能晉升。來自CSIG、IEG、WXG(微信事業群)的共六名員工和IEG一名外包人員受到處罰。
據悉,騰訊自2005年首次提出“騰訊高壓線”,在2015年發佈的《騰訊陽光行為準則》中,騰訊進一步明確規定“騰訊高壓線”和其他違規行為的內容和處理流程,以保證與正直價值觀相悖的行為得到嚴肅地處理。
互聯網大廠反腐聯盟
2022年1月,南都商業數據新聞部曾發佈互聯網反腐反舞弊報告。《2021互聯網反腐反舞弊調查報告》顯示,2021年,根據企業內部通報、公眾號全網曝光、公檢法稅等官方機構以及媒體披露的互聯網腐敗舞弊案超過240起,同比增長153%。上述案件中共計超過300位員工被開除或移送司法機關,人數較去年翻倍。
在互聯網反貪腐行動中,騰訊、阿裡、百度、美團、滴滴等互聯網公司相繼公佈貪腐案例,不僅涉及高管,更有基層員工參與貪腐,涉及金額高的多達千萬元。
2010年,阿裡巴巴成立廉政合規部門,隻向集團CPO匯報,廉政調查上不封頂。蔣芳則是阿裡巴巴的反腐女王,馬雲曾對她許諾,可以查公司任何人,包括馬雲自己。
成立一年後,阿裡巴巴B2B商戶欺詐事件被曝光,“中國供應商”簽約客戶中有2000多傢涉嫌欺詐,近百名員工為追求高業績,明知對方是騙子也會簽約。
此後,越來越多的互聯網公司加入反腐隊伍,華為新增六大機制,小米成立三部三委,京東制定三項反腐基本原則和“三不”反腐機制。
2017年,由京東倡議,聯合其他大廠組成互聯網反腐聯盟,一個員工因為貪腐問題被開除,會被傳到黑名單,其他大廠一律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