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四起訴蘋果公司的壟斷行為。訴狀指控蘋果公司以有利於公司財務的方式塑造其隱私和安全做法。其中有一句話尤其引人註目,司法部稱蘋果公司的隱私和安全理由是"彈性盾牌":訴狀稱:"蘋果公司將隱私和安全理由作為彈性盾牌,可以伸縮,以滿足蘋果公司的財務和商業利益。"
"蘋果公司將自己包裹在隱私、安全和消費者偏好的外衣下,為其反競爭行為辯護。事實上,它在市場營銷和品牌推廣上花費數十億美元,宣傳隻有蘋果公司才能保障消費者隱私和安全利益這一自以為是的前提"。
這還不是全部,在其他一些案例中,司法部認為蘋果公司正在利用隱私權降低客戶體驗:
應用程序商店和應用程序分發
投訴還指出,蘋果公司不允許創建和使用替代應用商店。但投訴指出,蘋果允許政府和企業客戶安裝安全的應用程序商店。它還說,目前開發者不能為兒童提供單獨的應用商店。值得註意的是,隨著歐盟執行其《數字市場法》(DMA),部分情況已經發生變化。(其中一些變化僅適用於歐盟地區)。
司法部指出,蘋果允許用戶在 Mac 上輕松側載應用程序。司法部認為,開發者還可以在該平臺上發佈限制更少的應用程序。司法部還提出蘋果限制"超級應用程序"的論點,"超級應用程序"可以更好地替代 App Store 訪問服務。
信息傳遞
司法部指責蘋果限制第三方應用程序接收基於運營商的短信(SMS)。司法部稱,蘋果在其 API 文檔中將短信標記為"私有",因此其他開發者無法訪問這些短信。訴狀中寫道,蘋果允許用戶在"信息"應用的"收件人:"欄中鍵入任何人的號碼來發送短信,但其他信息應用則無法做到這一點。"
原告還認為,蘋果公司在 iPhone 用戶向 Android 用戶發送信息時沒有實施加密保護,從而降低 iPhone 的安全性。
數據共享實踐
投訴還指責蘋果公司使用"大量個人敏感數據"在自己的 App Store 上發佈該應用。它還指責這傢位於庫比蒂諾的公司利用用戶數據做廣告。
此外,訴訟還稱,盡管蘋果知道有更好的註重隱私的替代品,但它還是與Google達成協議,將後者的服務作為 Safari 的默認搜索引擎。
司法部還提出一個論點,即用戶必須與蘋果公司共享信息才能使用數字錢包,而不是僅僅與銀行或醫療服務提供商共享這些詳細信息。
從根本上說,司法部認為蘋果公司的隱私和安全措施是借口性質的,該公司選擇"替代方案"來保護其壟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