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盤錦一高中生暑假朋友圈發自拍被學校記處分一事引發熱議。對此,該學生班主任回應稱:孩子不理解學校的做法,處分隻是依據校規的一個警示,開學後,也隻是批評教育一下。當地教育局也回應稱,教育局沒有此項規定,但是有的學校會有自己的規定,學校不讓學生玩手機,讓學生把註意力放在學習上也是正常的。
因一張朋友圈的自拍導致被學校處分,不僅學生很委屈,公眾也看得很迷惑——學生發個自拍還不行?按說,微信朋友圈隻是學生的私人空間,用來分享自己的生活並無問題,因此被處分,難免讓人產生荒誕之感。
在學校看來,“這隻是個提醒與警示,談不上什麼”。但在公眾看來,這樣未免管得有些寬,而且對於學生的情感來說也是一種傷害——暑期發一張開心的生活照,沒想到卻招致這樣的“關照”。
其實針對此類事件,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中,已經有相關規定,“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退一步說,學校將學生暑期朋友圈納入管理的范疇,目的或許是為讓學生少玩手機,將時間多用在學習中。但不得不思考的是,這種監督學生的方式,是否合理,又是否可行?
一方面,這種事無巨細式的教育方式,對於面臨著學業壓力的高中生來說,很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壓力與不適。暑期對於學生來說,不僅僅是一個學習進步的窗口期,也是適當放松、調整心態的好時機。固執地嚴管學生,恐怕隻會適得其反。
另一方面,即便要加強對學生暑期的管理,這樣的“朋友圈管理法”也是片面的,難道學校就能保證“監控”到每個學生的朋友圈?
此事雖小,卻反映出一些學校在管理上的懶惰。教育講究松弛有度,什麼都管的高度緊繃模式,對學生學習進步並無裨益。
□新京報評論員 劉昀昀